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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

各类签证的资格、要求和申请路径。 共 7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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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特别乌克兰签证

    针对乌克兰国民及其家人的临时签证,设有两阶段的意向表达(EOI)/邀请流程,用于初始签发,并为现有持有人提供后续签证以延长停留时间。

A

  1. 阿富汗紧急重新安置类别

    为撤离到新西兰且持有特定关键目的访客签证或在2021年9月12日之前入境的阿富汗公民提供限时人道主义居留类别。

B

  1. 伴侣类别居民签证

    允许新西兰公民或居民的伴侣基于其真实且稳定的关系申请居留权。

  2. 毕业后工作签证

    允许新西兰学历的毕业生在完成学业后工作。

  3. 补充季节性就业(SSE)签证

    允许园艺和葡萄栽培雇主在季节性工作高峰期,当劳动力需求超过新西兰本地可用劳动力时,雇佣境内的非新西兰工人。

C

  1. 长期技能短缺清单工作签证

    针对拥有长期技能短缺清单(LTSSL)职业工作邀请的技术工人的封闭式工作签证;2021年10月31日后不再受理新申请。

D

  1. 打工度假签证

    允许来自伙伴国家的年轻人在新西兰工作和旅行,并可因季节性园艺或葡萄栽培工作申请延期。

  2. 第二次或后续居民签证

    允许旅行条件已过期的前居民签证持有人获得新的居民签证。

F

  1. 访客签证

    以旅游、探亲、商务及其他短期合法目的临时入境新西兰。

  2. 菲律宾工作签证

    允许有限数量的菲律宾公民在特定职业(护士、农场经理、工程专业人员)中获得工作签证。

  3. 父母类别居留签证

    允许新西兰公民和居民类签证持有人的父母通过父母类别下的两阶段意向表达和居民申请流程在新西兰生活。

  4. 父母提升访客签证

    访客签证的一个子类别,适用于新西兰公民或居留类签证持有人的父母,允许延长临时停留,并附带特定的保险和担保要求。

  5. 父母退休类别签证

    使新西兰公民或居民类签证持有人的父母能够通过进行合格投资并满足定居资金要求,在新西兰退休生活。

G

  1. 工作转居民类别

    概述了持有特定新西兰工作签证的个人的居留途径。

  2. 过境签证

    过境签证适用于途经新西兰前往另一目的地的个人,除非他们属于指定的豁免类别。

H

  1. 韩国工作签证

    允许大韩民国公民在新西兰从事指定职业,最长工作三年。

J

  1. 积极投资者加签证

    允许高净值人士通过投资于新西兰可接受的管理型基金或直接投资来申请居民签证。

  2. 技术移民居留

    为技术工人获得居留权设定标准,同时通过向填补中长期技能需求的人士发放签证,支持新西兰的经济增长。

  3. 技术移民类别求职工作签证

    允许某些无技能就业的技术移民类别(SMC)申请人获得工作签证,以便在新西兰寻找工作。

  4. 家庭暴力受害者居留类别

    允许遭受家庭暴力的新西兰公民或居民的伴侣,在因污名化或缺乏经济支持而无法返回家乡时申请居民签证。

  5. 家庭暴力受害者特殊工作签证

    根据新西兰移民局操作指令 WI7 为家庭暴力受害者设立的临时工作签证。

  6. 借调高级管理人员的家政人员工作签证

    允许家庭佣工在严格条件下伴随高级管理人员借调至新西兰,前提是该佣工是其生活方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7. 经批准的工作交换计划签证

    允许新西兰移民局批准的工作交流计划的参与者在新西兰从事工作,受每年1000个名额和具体证明材料要求的限制。

  8. 军事签证

    使来访部队成员和军用船只/飞机乘员能够在新西兰执行官方任务期间获得多次入境军事签证。

  9. 军事签证持有人伴侣工作签证

    使军人签证持有人的伴侣能够在与军人签证相同的期限内获得开放工作签证,无需工作邀请、资金或后续旅行要求。

M

  1. 媒体访客计划 (VMP)

    允许受邀的外国媒体专业人士在没有工作签证的情况下在新西兰工作最长一个月。

N

  1. 南岛贡献工作签证

    允许在南岛安居的临时移民工人申请工作签证,以认可他们对区域劳动力市场的贡献。

  2. 南极条约人员工作签证

    允许《南极条约》科学计划成员在其任务期间在新西兰大陆工作。

  3. 难民和受保护人员永久居民签证

    允许在新西兰获得承认的难民和受保护人员申请永久居民签证,但须符合资格排除条款和大规模抵达限制。

  4. 难民或保护身份申请者特殊工作签证

    允许有工作需求且已确认申请的难民和保护身份申请者在其申请审理期间从事特定职业的工作。

  5. 难民家庭支持类别

    使难民和受保护人士能够根据一个有数量上限的两级体系,担保特定家庭成员获得居留权。

  6. 难民配额家庭团聚类别

    根据难民配额计划,允许在新西兰定居的受委难民为直系亲属提供永久居留担保。

P

  1. 皮特凯恩岛民工作签证

    为已申请居民签证的皮特凯恩岛民设立的临时工作签证,允许持工作录用在新西兰就业最长9个月。

  2. 皮特凯恩岛民居民签证

    为获得合规新西兰雇主技能工作邀请的皮特克恩岛民设立的特别居民签证,以此认可皮特克恩岛有限的就业机会。

Q

  1. 企业家工作签证 (BB)

    供企业家在新西兰建立或购买企业的临时入境类签证,申请截止至2025年8月25日,除非适用例外情况。

  2. 企业家居民签证 (BH)

    允许根据企业家工作签证在新西兰成功建立了企业的企业家申请居民签证。

  3. 全球影响力工作签证

    允许个人在经批准的提供者的支持下,在新西兰从事任何工作,最长可达36个月。

  4. 全球影响永久居民签证

    全球影响力工作签证持有人30个月后可申请永久居留,需继续满足资格标准。

R

  1. 人才(认证雇主)工作签证

    历史签证类别,面向认证雇主;不再接受新的初次申请,但现有持有人在居民签证申请审理期间可申请后续工作签证。

  2. 人才(艺术、文化与体育)工作签证

    允许在艺术、文化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才能的个人,在国家级知名组织的支持下,在新西兰工作。

  3. 人口贩卖受害者特殊工作签证

    使新西兰的人口贩运受害者能够根据特殊工作类别获得临时工作签证。

  4. 人口贩运儿童受害者学生签证

    允许被贩运人口的受害儿童凭12个月的学生签证在新西兰中小学就读。

  5. 人口贩运受害者居留类别

    允许人口贩运受害者在因危险、再次受害风险或污名及经济困难而无法返回家园时留在新西兰。

  6. 认可季节性雇主(RSE)签证

    允许经认证的园艺和葡萄种植业雇主在本地劳动力不足时招聘非新西兰工人从事季节性工作。

  7. 认证雇主工作签证 (AEWV)

    允许经认证的新西兰雇主招聘非新西兰籍工人,以填补真正的技能短缺。

  8. 日本口译员工作签证

    允许新西兰旅游相关雇主从日本招聘口译员,工作期限最长3年。

S

  1. 萨摩亚配额计划

    每年允许最多 1,100 名萨摩亚公民通过抽签和在新西兰获得符合要求的工作邀请来获得居留权。

  2. 商务搬迁工作签证 (BE5.10)

    允许根据企业搬迁员工类别获得原则上批准的主申请人持工作签证进入新西兰,以安排业务搬迁。

  3. 商业投资者工作签证 (BD)

    一种面向已申请或获邀申请商业投资者类别居留的申请人的临时工作签证。

  4. 商业投资者居民签证

    商业投资者工作签证持有人成功在新西兰购买并经营合格企业后申请的永久居留类别。

  5. 社区组织难民担保类别试点

    使经批准的社区组织能够根据一个设有上限的试点计划,为受委托的难民及其家属提供永久居留担保。

  6. 剩余配额名额类别

    允许在新西兰的萨摩亚公民在萨摩亚配额计划年度抽签有剩余名额时申请居民签证。

  7. 剩余太平洋准入名额类别

    通过向已在新西兰境内的符合条件公民征集居民签证申请,填充太平洋准入类别下未满的年度配额名额。

  8. 受抚养子女居民签证

    允许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居民或公民的受抚养子女获得居民签证,满足年龄和抚养要求。

T

  1. 太平洋准入类别

    每年通过抽签抽选并获得新西兰可接受的工作录用通知,最多允许250名斐济公民和250名汤加公民,以及75名图瓦卢公民和75名基里巴斯公民获得居民签证。

  2. 泰国厨师工作签证

    允许具备特定资质和工作经验的泰国籍技能厨师,根据国际贸易承诺,无需通过劳动力市场测试即可在新西兰从事全职工作。

  3. 特定目的或事件工作签证

    允许个人为有时限的特定目的或活动来到新西兰,包括商务借调、体育赛事、娱乐工作和设备安装。

  4. 特殊萨摩亚配额名额类别

    允许某些萨摩亚公民在撤回2005年前提交的、尚未裁决的“剩余配额席位类别”申请后,获得居民签证。

  5. 途径学生签证试点

    允许国际学生持单张学生签证,学习一个由最多三个连续课程组成的衔接路径。

W

  1. 外交、领事及官方工作人员家庭佣工工作签证

    允许派驻新西兰的外交、领事和官方工作人员携带家政人员,如厨师、保姆、司机和园丁。

  2. 外交、领事及官方工作人员签证

    允许享有经确认的特权与豁免的外交、领事及公务人员前往新西兰赴任。

  3. 乌克兰居民签证

    2022年特别乌克兰签证持有人在2024年3月15日之前抵达新西兰的居留途径。

X

  1. 香港特别签证

    对列出的香港学历,在由指定机构于规定日期范围内颁发时,免于 NZQA 评估以获取技术移民类别积分。

  2. 新西兰人伴侣工作签证

    允许新西兰公民或居民类签证持有人的伴侣在关系真实且稳定的情况下临时工作。

  3. 学生及培训生工作签证

    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实习生、骑师和宗教实习生在新西兰进行实践培训、工作经验或学徒训练。

  4. 学生交流计划签证

    为经批准的学生交流项目参与者提供的临时学生签证,允许在交流期间学习。

  5. 学生签证

    根据《操作手册》第U3条获得新西兰学生签证的要求。

Y

  1. 移民剥削保护工作签证 (MEPV)

    使持雇主支持的工作签证的移民工人能够离开剥削性工作场所并获得过渡工作签证。

  2. 银蕨实践经验签证

    允许持有银蕨求职签证或之前的银蕨实践经验签证,并获得12个月以上技术工作录用的人员在新西兰积累工作经验。

  3. 印度尼西亚工作签证(有限期)

    允许有限数量的印度尼西亚公民在特定职业获得工作机会后,获发工作签证。

  4. 永久居民签证 (PRV)

    居民签证持有人或前持有人如何通过证明对新西兰的承诺来获得永久居民签证。

  5. 有限签证

    允许某人因无其他临时签证适用而前来新西兰从事某一特定目的,并对进一步申请和境内身份变更施加严格限制。

  6. 渔船外籍船员工作签证

    使外国船员能够在新西兰籍渔船上工作。

  7. 越南特殊工作说明

    允许有限数量的在特定职业中获得全职工作邀请的越南公民被授予工作签证。

Z

  1. 中国技术工人签证

    允许拥有清单所列技能职业全职工作邀请的中国公民在新西兰工作最长三年,受年度配额和三年冷却期的限制。

  2. 中国特殊工作签证

    允许有限数量的具有特定资格和全职新西兰工作邀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根据国际贸易承诺在新西兰工作。

  3. 宗教工作者工作签证

    允许由注册的慈善宗教组织担保的宗教工作者在新西兰从事真正的宗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