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紧急重新安置类别
为撤离到新西兰且持有特定关键目的访客签证或在2021年9月12日之前入境的阿富汗公民提供限时人道主义居留类别。
- Status
- active
- Updated
- 2026-04-29
- Also known as
- Afghan Emergency Resettlement
- Sources
- S4.35S4.35.1S4.35.5S4.35.10S4.35.15S4.35.20
概览
阿富汗紧急重新安置类别为在2021年8月塔利班接管后,从阿富汗撤离至新西兰的阿富汗公民提供了一条有时限的人道主义居留途径。[S4.35.1] 抵达新西兰后,这些撤离人员可依据该类别申请永久居民签证。[S4.35.5]
申请必须在2022年12月12日或之前递交。[S4.35.10] 成功获批的申请人将获得永久居民签证。[S4.35.20]
如何申请
依据阿富汗紧急重新安置类别的居留申请,必须以规定的方式递交(参见R2)。[S4.35.10]
申请人无需在签证申请中提供体检证明。[S4.35.10] 若申请人无法获取无犯罪证明或类似文件,则无需提供该文件。[S4.35.10]
申请必须在2022年12月12日或之前递交。[S4.35.10] 移民部长已通过特别指令,为某些申请人豁免了其他递交要求。[S4.35.10]
资格标准
若移民官确信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可授予阿富汗紧急重新安置类别永久居民签证 [S4.35.15]:
- 是阿富汗公民;且
- 于2021年8月15日身处阿富汗(除非持有由移民部副部长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3月15日期间签发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且
- 于2021年8月16日或之后进入新西兰;且
- 在递交签证申请时身在新西兰;且
- 于2022年12月12日或之前递交了申请;且
- 满足以下任一合格入境标准;且
- 满足居留的健康与品行要求(参见A4和A5)。[S4.35.15]
合格入境标准
申请人进入新西兰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S4.35.15]:
- 持有在相关新西兰政府机构核实该人员符合内阁所同意的明确重新安置标准后签发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
- 持有因是第(1)项所述人员的伴侣或受抚养子女而签发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
- 持有在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9月12日(含)期间签发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
- 于2021年9月12日之前通过航空方式(包括撤离航班)抵达新西兰,且在入境时持有有效签证。
- 持有由移民部副部长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3月15日(含)期间签发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S4.35.15]
伴侣和受抚养子女
申请中所包含的伴侣必须满足S4.35.15(a)中的资格标准,但无需满足R2.1.15(伴侣关系的纳入要求)中的要求。[S4.35.15]
申请中所包含的受抚养子女必须满足S4.35.15(a)中的资格标准,但无需满足R2.1.27至R2.1.55(受抚养子女标准)中的要求。[S4.35.15]
永久居民签证授予
在阿富汗紧急重新安置类别下获批的申请人,将获得永久居民签证。[S4.35.20] 入境新西兰时已持有居民签证的人员,若满足S4.35.15的要求,也有资格根据RV2.17获得永久居民签证。[S4.35.15]
释义与特殊情况
明确重新安置标准
为满足明确重新安置标准,新西兰政府机构必须向外交贸易部核实,证明该阿富汗国民曾协助在阿富汗的新西兰政府机构,且有合理理由相信其自身(或其直系亲属)的安全或福祉因与新西兰在阿富汗的关联而面临风险,并且没有其他国家对其福祉承担更大责任。[S4.35.15] 在核实之后,新西兰移民局向该人员(以及其伴侣和受抚养子女,如适用)签发关键目的访客签证,以便前往新西兰。[S4.35.15]
“2021年8月15日身处阿富汗”要求的例外情况
持有由移民部副部长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3月15日期间签发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的申请人,无需满足于2021年8月15日身处阿富汗的要求。[S4.35.15]
申请截止日期
2022年12月12日的截止日期是硬性规定。在该日期之后递交的申请,无法依据该类别被接受。[S4.35.10]
体检和无犯罪证明豁免
体检和无犯罪证明的豁免,减轻了那些可能紧急逃离阿富汗且无法获取此类文件的申请人的材料负担。[S4.35.10] 移民官仍可在产生疑虑时,通过其他方式要求提供健康或品行信息。
获批后的身份状态
成功获批的申请人直接获得永久居民签证,而非居民签证。[S4.35.20] 相较于大多数其他居留类别,这是一个显著的优势,因为在其他类别中,通常先给予居民签证,而永久居民签证需在满足承诺标准后另行申请。有关阿富汗紧急重新安置类别居民可用的永久居民签证途径,请参阅永久居民签证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