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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

技术移民类别求职工作签证

允许某些无技能就业的技术移民类别(SMC)申请人获得工作签证,以便在新西兰寻找工作。

Status
active
Updated
2026-05-01
Also known as
SMC Job Search Work VisaWork to Residence visa
Sources
WR5WR5.5

技术移民类别求职工作签证

概览

该工作签证允许技术移民类别(SMC)下的主申请人在没有技术性工作邀请或当前技术性就业、并且未完成某些新西兰全日制研究生学习的情况下,入境新西兰寻找持续的技术性就业。[WR5]

该签证仅在其SMC居留申请在其他方面满足所有获批要求时才可获得。[WR5]

如何申请

必须在新西兰移民局告知主申请人其可根据这些指示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该工作签证申请。[WR5]

申请使用标准临时签证流程提交(参见 提交临时签证申请)。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满足WR5的具体要求,包括提供足够资金证明和出境机票。[WR5]

资格标准

要符合资格,主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WR5]

  • 其不具备新西兰技术性工作邀请或当前技术性就业的加分资格。
  • 其未在新西兰进行过至少两年的全日制学习并获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 其SMC申请在其他方面满足所有获批要求。

不符合资格 — 学习转工作签证持有人

身处新西兰且目前持有或在过去24个月内曾持有根据WD学习转工作指示签发的工作签证的主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申请WR5下的工作签证。[WR5]

时间安排

工作签证申请必须在收到新西兰移民局关于申请人可提出申请的通知后三个月内提交。[WR5]

资金与后续旅行

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拥有足够资金在新西兰维持至少三个月的生活:[WR5]

  • 若已预付住宿费用,每月400纽币。
  • 若未预付住宿费用,每月1,000纽币。

此外,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拥有足够资金为自己购买从新西兰离境的机票。[WR5]

真实申请人

根据这些指示,所有申请人都必须被评估为临时签证的真实申请人。[WR5]

工作权利

根据这些指示签发的工作签证允许为新西兰任何雇主工作。[WR5]

签证有效期与旅行条件

根据这些指示签发的工签转居留签证的有效期取决于技术移民类别(SMC)居留申请的提交时间以及申请人是否在新西兰境内。[WR5.5]

  • 在2007年4月10日或之后、2017年8月28日之前提交的SMC申请:
    • 若申请人在新西兰境内,签证允许在新西兰停留九个月。[WR5.5]
    • 若申请人在新西兰境外,签证受以下条件限制:首次入境新西兰必须在签证签发后三个月内完成;且签证允许从首次抵达之日起九个月内多次入境新西兰并工作。[WR5.5]
  • 根据2017年8月28日或之后生效的指示评估的SMC申请(新西兰境外申请人):
    • 签证允许从工签转居留签证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多次入境新西兰并工作。[WR5.5]

解释与边缘情况

  • 过渡期SMC指示: 在2005年12月21日之前提交SMC申请的申请人,可根据其申请时有效的SMC指示获得工作签证。对于在2005年12月21日或之后、2007年4月10日之前提交的申请,同样适用。[WR5]
  • 学习转工作签证历史的影响: 对过去24个月内曾持有WD学习转工作签证者的限制是绝对的;即使申请人本可满足所有其他要求,该限制仍然适用。[WR5]
  • 住宿与资金: 较低的生活费金额(400纽币)仅在申请人能够证明其已预付该期间住宿费用时适用。[WR5]
  • 真实性测试: 临时入境的一般真实性评估(E5)与特定的WR5指示同时适用。[WR5]
  • 与居留申请的关系: 该工作签证以SMC居留申请满足所有其他获批要求为前提;若居留申请被拒,工作签证的基础即告消失。顾问应谨慎协调这两个流程。[WR5]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