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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

途径学生签证试点

允许国际学生持单张学生签证,学习一个由最多三个连续课程组成的衔接路径。

Status
active
Updated
2026-04-30
Also known as
U14 pilotpathway student visa
Sources
U14U14.5U14.10U14.15U14.20

概览

一项试点计划允许国际学生持单一学生签证修读一个包含最多三个连续课程的学习路径,前提是这些课程由合格教育机构提供(该机构必须获得新西兰移民局邀请并满足试点准入标准)[U14][U14.20]。只有特定机构与特定的课程路径符合资格;路径必须体现学术进阶,并由机构之间依据正式协议开展授课 [U14.20]。

该签证最长可获批五年有效期,且其到期日可设定为不晚于完成最后一个路径课程后的三个月 [U14.10]。

如何申请

申请人必须申请学生签证,并提供符合该试点定义的学习路径的录取通知书。该申请将依据标准临时入境和学生签证指示提交和评估,但必须证明所提议的课程构成一个合格路径 [U14]。

资格标准

  • 路径定义: 一个路径是指由合格教育机构提供的、最多三个连续学习课程的进阶组合,这些课程可在同一机构内完成,也可与其他合格教育机构合作提供 [U14]。

  • 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必须确认连续课程的学习路径,以及所有参与的教育机构均符合相关要求 [U14]。

  • 其他学生签证要求: 申请人必须满足学生签证通用的健康、品行、真实意图和资金要求;该试点不豁免基本资格标准 [U14]。

  • 路径学生签证的证据要求: 除一般学生签证要求外,申请人还须提供 [U14.5]:

    • 若涉及多个教育机构,须提供路径教育机构联合出具的支持函;
    • 每个学习课程均须提供符合学生签证录取通知书要求的录取通知书(或联合录取通知书);
    • 已满足第一个课程或第一学年(以较短者为准)学费要求的证明,并且必须使移民官确信申请人有能力支付第一个课程剩余及后续路径课程的学费;
    • 已满足第一学年生活费资金要求的证明,并且必须使移民官确信申请人有能力支付第一个课程剩余及后续路径课程的任何余额。
    • 路径中第二个及后续课程的录取通知书可以以满足前置课程入学标准为条件。

合格教育机构与合格路径

  • 机构准入标准: 要参与该试点,教育机构必须获得新西兰移民局邀请,签署《路径学生签证——试点参与声明》,必须是学校、大学,或在NZQA外部评估与审核框架中持有第一类或第二类评级,在12个月期间(2014/15或2016日历年)的学生签证申请批准率不低于90%,遵守《2020年教育与培训法案》中向外国学生提供课程的要求,并且是《2021年教育(高等教育与国际学生关爱)行业守则》的签约方 [U14.20]。

  • 合格路径: 所有路径必须展示从一门课程到下一门课程的学术进阶 [U14.20]。以下路径被排除在外:

    • 最终获得NZQF 1至4级证书的英语语言课程;
    • 所有在高等教育1至4级证书内部或之间的路径;
    • 最终获得高等教育1至4级证书的中等教育 [U14.20]。 连续课程之间的间隔不得超过16周。只有符合准入标准的机构才能共同提供联合路径 [U14.20]。
  • 机构间正式协议: 若机构联合提供路径,则必须签订正式协议,该协议需涵盖申请流程、关爱责任、过渡期间的交接、对间隔超过16周或不合格科目的处理流程、未满足条件入学、出勤不足或学业进展不佳、学生退学,以及向新西兰移民局通报任何问题的义务(如需要超过16周的额外时间、未能满足入学条件、未能注册入学、学业进展不佳、终止注册)[U14.20]。对于由单一机构提供的路径,也必须满足相同的流程要求 [U14.20]。该协议无需随签证申请提交,但必须能应新西兰移民局要求提供 [U14.20]。

签证有效期与条件

  • 最长有效期: 路径学生签证最长可获批五年 [U14.10]。

  • 到期日: 该签证的到期日可设定为不晚于最后一个路径课程结束后三个月 [U14.10]。

  • 工作条件——第一个课程: 只有在第一个学习课程满足适用的学生工作条件指示中规定的要求时,才会授予整个签证有效期内的打工条件 [U14.10]。

  • 工作条件——后续课程: 若第二门或后续学习课程符合这些要求,持有人必须申请变更签证条件(使用表格INZ 1020)并支付相应费用,才能获批工作条件;工作条件不会自动扩展至后续课程 [U14.10]。

  • 学业进展达标: 持有人必须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

    • 满足下一学习课程注册的条件性前置要求;以及
    • 在完成前一课程后的16周内开始下一课程 [U14.10]。
  • 英语语言课程条件: 若首次申请学生已按要求提交英语语言测试成绩,并获批签证参加最终获得NZQF 5至8级资格证书的英语语言学习课程,则该英语语言课程必须在20周内完成 [U14.10]。

变更与遵守路径学生签证条件

  • 转至不同的教育机构或更低级别课程: 若路径学生签证持有人希望转到签证条件规定之外的其他教育机构或更低级别的学习课程,则必须申请新的学生签证并满足学生签证要求(学生签证)[U14.15]。

  • 同一机构的变更条件: 若要变更条件以在同一教育机构更改学习课程,只有移民官确信以下各项时才会批准 [U14.15]:

    • 申请人符合学生要求;
    • 申请人未曾违反签证条件;
    • 原学生签证本可为所提议的学习课程获批;
    • 所提议的课程在新西兰学历框架中的级别与原课程相同或更高;且
    • 申请人仍然是真实申请人。
  • 变更时的考量因素: 在评估原签证是否本可获批以及级别是否适当时,移民官可考量自原签证获批以来所经过的时间,所提议的课程在级别与学科领域上的差异程度,以及来自先前申请的任何相关信息,包括原签发部门的意见 [U14.15]。

  • 奖学金学生: 在申请变更课程之前两年内曾获得新西兰奖学金资助的学生,还须提供证据,证明外交贸易部支持该变更且奖学金继续有效 [U14.15]。

  • 违反路径学生签证条件: 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况,路径学生签证持有人将被视为违反条件 [U14.15]:

    • 未能满足第二门或后续学习课程注册的条件性前置要求;
    • 完成路径中一门课程与开始下一门课程之间的间隔超过16周;
    • 若首次申请学生已提交英语语言测试成绩,且预期路径为最终获得5至8级资格证书的英语语言课程,但该英语语言课程未能在20周时限内完成。
  • 违反后果: 违反签证条件构成使持有人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充分理由,并可能导致发出《驱逐责任通知书》[U14.15]。

解读与边缘情况

  • 该试点允许用单一学生签证涵盖多个课程,而通常这些课程需要分别申请签证或变更条件;签证有效期必须足够长,以完成路径中的所有课程 [U14]。

  • 移民官必须核实路径中的每个课程均由合格教育机构提供,且进阶是连续的 [U14]。

  • 标准学生签证条件(工作权利、保险、出勤等)在路径学习期间继续适用 [U14]。

  • 高拒签率国家与英语语言课程: 来自学生签证拒签率超过20%的国家的申请人,若其计划的路径以英语语言课程开始,并最终获得NZQF 5至8级资格证书,必须在申请时提交雅思(或同等国际认可的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并证明其只需提高雅思总分0.5分(或同等水平)即可满足所报读的5至8级课程的英语语言先决条件 [U14.5]。拒签率基于新西兰移民局一个日历年内的统计数据,并发布在新西兰移民局网站上;可接受的英语语言测试及等同分数列表也可在新西兰移民局网站上查询 [U14.5]。

  • 允许有条件录取: 对于路径中的第二个及后续课程,录取通知书可以以申请人成功完成前置课程的入学标准为条件,从而为多阶段学习计划提供灵活性 [U14.5]。

  • 后续课程的工作条件需单独变更: 即使后续课程符合学生工作权利的条件,这些工作条件也不会自动附加到路径签证上;必须提交变更条件申请(INZ 1020)并缴费 [U14.10]。

  • 进度节点严格执行: 在16周内开始下一课程的要求,以及相关情况下英语语言路径的20周完成窗口,都是维持签证有效性的强制要求 [U14.10]。

  • 机构不合规与审理暂停: 若发现路径教育机构存在(非轻微性质的)违反《路径学生签证——试点参与声明》的行为,或正因《2009年移民法》第10部分规定的罪行受到新西兰移民局的主动调查,新西兰移民局可立即暂停相关学生签证申请的审理 [U14.20]。该机构将收到通知,并在30天内进行整改,如果整改结果令新西兰移民局满意,则暂停将被解除 [U14.20]。若未能整改,可能导致该机构被移出试点计划,且现有签证持有人面临被驱逐出境的风险;即使问题得以解决,新西兰移民局或NZQA之后仍可重新评估并再次实施暂停或将该机构移出 [U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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