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人口贩运受害者居留类别
允许人口贩运受害者在因危险、再次受害风险或污名及经济困难而无法返回家园时留在新西兰。
- Status
- active
- Updated
- 2026-05-01
- Also known as
- Residence for victims of people trafficking
- Sources
- S4.15S4.15.1S4.15.5S4.15.10S4.15.15S4.15.20WI16
概览
人口贩运受害者居留类别使人口贩运受害者在无法返回家园,否则会面临危险、再次受害的风险,或遭受严重的社会污名和经济困难时,能够留在新西兰。[S4.15.1]
如何申请
申请必须按规定方式提交(见一般居留申请要求),但如果无法从特定国家获取无犯罪记录证明,移民官可免除申请费和无犯罪证明要求。[S4.15.15] 若免除了无犯罪证明,申请人必须提供符合品行要求的法定声明。[S4.15.15]
此类申请将获优先处理,并由接受过该类别专业培训的移民官决定。[S4.15.20]
资格标准
要符合资格,申请人必须在新西兰境内,并且:[S4.15.5]
- 持有根据人口贩运受害者特殊工作签证(见该页面)为人口贩运受害者签发的特殊临时签证 [WI16];
- 持有新西兰警方出具的证明,证实其被认为系人口贩运受害者;
- 持有警方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在特殊临时签证有效期内未妨碍警方调查;
- 无法返回原籍国(见下文的证据标准);
- 满足健康及品行要求(见健康要求 和 品行要求)。
尽管有上述规定,儿童申请人无需提供未妨碍调查的警方证明。[S4.15.5] 儿童受害者是指在其被认定人口贩运受害者时未满18岁的人。儿童可能无人陪伴或由父母陪同。[S4.15.5 注释]
无法返回原籍国的证据
申请人必须通过文件或与移民官面谈的方式提供证据,证明返回原籍国会造成:[S4.15.10]
- 危险;或
- 再次受害的风险;或
- 严重社会污名和经济困难的风险。
在判定申请人返回能力时,新西兰移民局可参考任何相关信息。[S4.15.10]
解释与特殊情况
- 目标与国际义务: 该类别旨在保护受害者并便利对人口贩运犯罪者的起诉,体现了新西兰的国际义务。[S4.15.1]
- 优先处理与专业决策者: 申请会得到优先处理,且仅由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官员决定。[S4.15.20] 对于儿童申请人,决定必须基于‘儿童的最佳利益’,并参考儿童、青少年和家庭部门的意见。[S4.15.20]
- 警方证明的细微之处: 不妨碍调查的要求仅适用于特殊临时签证有效期内;不延伸至签证签发前或过期后的任何时段。儿童完全豁免。
- 费用和证明豁免: 受权的移民官可以免除申请费和无犯罪证明的要求;如获豁免,申请人仍须作出并提供法定声明。[S4.15.15]
- 人口贩运受害者特殊工作签证 (WI16): 持有特殊临时签证的资格要求是指根据 WI16 签发的人口贩运受害者特殊工作签证。该签证是申请此类居留的前提条件。[WI16]
- 与家庭暴力受害者类别的关联: 两类类别均为弱势受害者提供居留途径,具有相似的申请豁免规定和优先处理原则,但在激活条件和证据要求上有所不同。见家庭暴力受害者居留类别。
- 儿童受害者的临时学生签证: 希望学习的人口贩运儿童受害者可根据人口贩运儿童受害者学生签证类别获得特殊学生签证。见人口贩运儿童受害者学生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