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移民居留
为技术工人获得居留权设定标准,同时通过向填补中长期技能需求的人士发放签证,支持新西兰的经济增长。
- Status
- active
- Updated
- 2026-05-01
- Also known as
- SR
- Sources
- S-skilled-migrant-residence-instructionsA-appendix-17-list-of-qualifications-exempt-from-assessment-frSR1.1SR2.1SR2.5SR2.10SR3.1SR3.5SR3.10SR3.20SR4.1SR4.5SR4.10SR5SR5.1SR5.5SR5.5.1SR5.10SR5.15SR5.20SR6.1SR6.5SR6.10SR6.15SR7.1SR7.5SR7.10SR7.15
技术移民居留
概览
技术移民居留(SR)指令是当前适用于寻求居留类签证的技术工人的移民指令。它们取代了之前的技术移民类别(SM)指令。[S-skilled-migrant-residence-instructions]
技术移民类别的目标是通过向能够证明自己可以填补新西兰中长期技能短缺的人员授予居民签证,支持新西兰的经济增长。[SR3.1]
SR指令涵盖以下居民签证 [SR1.1]:
- 技术移民类别(SR3)
- 绿色清单:直接居留(SR4)
- 绿色清单:工作转居留(SR5)
- 护理行业:工作转居留(SR6)
- 运输行业工作转居留(SR7)
这些技术居留签证(SR4–SR7)是技术移民类别的子类别 [SR1.1]。绿色清单:直接居留和绿色清单:工作转居留签证的申请,在处理顺序上优先于其他技术居留申请 [SR1.1]。
绿色清单:直接居留子类别的目标是向能够证明自己拥有填补新西兰特定高技能或难以填补且对国家高度重要职位技能的人员授予居民签证。[SR4.1]
护理行业:工作转居留子类别的目标是向在新西兰从事附录14所列护理行业职业至少24个月的人员授予居民签证。[SR6.1]
SR申请的就业评估受SR2.1管辖,该条规定了移民官必须适用的测试,包括与ANZSCO职业实质匹配以及真实就业检查。[SR2.1]
核心要求摘要: 要根据技术移民类别(SR3)获得居民签证,主申请人必须在提交居留申请时年龄在55岁或以下,持有认证雇主提供的至少支付中位工资(对于ANZSCO技能等级4-5级或未包含在ANZSCO中的职业,需支付1.5倍中位工资)的技术性工作,并从技能类别(或与新西兰技术工作经验组合)中取得6分。所有申请人必须满足健康、品行和英语要求。SMC的ANZSCO评估基于移民局对ANZSCO 1.3版本的看法。[SR3.10]
SR申请的学历豁免由附录17涵盖,而非附录3。[A-appendix-17-list-of-qualifications-exempt-from-assessment-fr]
如何申请
意向表达和邀请(SR3.5.1)
在申请之前,有意者必须以规定的方式填写意向表达(EOI)表格 [SR3.5]。自动化电子系统可能会根据意向表达中的声明,确定该人是否达到获得申请邀请的门槛 [SR3.5]。该系统可以发放或拒绝邀请,其决定被视为根据《2009年移民法》获授权的移民官的决定 [SR3.5]。
要获得邀请资格,意向表达必须确认:
- 主申请人年龄为55岁或以下;[SR3.5]
- 意向表达中所包含的任何人均不属于《2009年移民法》第15条或第16条所述情况(涉及品行);[SR3.5]
- 所包含的任何人均无资格获得医疗豁免(见A4.60健康指令);[SR3.5]
- 所有包含在内的人员都满足最低英语标准,或(在允许的情况下)打算预购ESOL学费(见英语语言要求);以及 [SR3.5]
- 申请人满足技术就业要求(SR3.20);以及 [SR3.5]
- 申请人要么从某个技能类别(SR3.25)取得6分,要么从某个技能类别组合其在新西兰的技术工作经验(SR3.35)取得6分。[SR3.5]
意向表达中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SR3.5.5, SR3.5.5.1)
在提交意向表达后,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隐瞒相关且可能不利的信息,或未能告知新西兰移民局情况的重大变化,构成拒绝后续居留申请的充分理由 [SR3.5]。移民官无需认定申请人本人知道该信息为虚假或误导性,或意图欺骗;只要信息被提供了就足够。[SR3.5]。对于隐瞒的信息,移民官必须确信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知道该信息存在,但无需认定有欺骗意图。[SR3.5]。当代理人为申请人行事时,无需确定代理人的明知情况。[SR3.5]。
一旦认定存在虚假、误导或隐瞒的信息,申请通常会被拒绝,但移民官在做出此决定前必须考虑申请的具体情况。[SR3.5]。
提出申请(SR3.5.10)
申请人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技术移民类别签证:
- 他们已经根据SR3指令收到申请邀请;[SR3.5]
- 申请在邀请发出之日起4个月内提出;且 [SR3.5]
- 邀请未被撤销。[SR3.5]
一旦满足这些条件,申请必须按照一般的居留申请递交程序递交。[SR3.5]
资格标准
SR指令要求申请人满足年龄、技术就业、学历、工作经验、健康、品行和英语语言等要求。[S-skilled-migrant-residence-instructions] 就业评估是核心要素,受SR2.1管辖。[SR2.1]
核心要求(SR3.10)
- 主申请人在提交居留申请时必须年龄在55岁或以下。[SR3.10]
- 必须满足技术就业要求,包括在新西兰持有认证雇主的当前工作或工作录用函,该工作支付至少:[SR3.10]
- 如果其职业被列入ANZSCO技能等级1-3,则支付中位工资(目前为每小时35.00新西兰元);或
- 如果其职业被列入ANZSCO技能等级4-5,或未包含在ANZSCO中,则支付1.5倍中位工资(目前为每小时52.50新西兰元)。
- 必须符合6分的要求,通过以下方式取得:[SR3.10]
- 一个技能类别(收入、学历或新西兰注册);或
- 一个技能类别与新西兰技术工作经验的组合。
- 所有申请人必须满足居留的健康和品行要求。[SR3.10]
- 所有申请人必须满足最低英语标准或预购ESOL学费(见英语语言要求部分)。[SR3.10]
- 如果申请人满足作为其申请邀请依据的收入门槛,则可能被视为满足技术就业和积分的收入门槛。[SR3.10]
- 就技术移民类别而言,根据SR2进行的ANZSCO评估必须基于移民局对ANZSCO 1.3版本的看法。[SR3.10]
绿色清单:直接居留要求(SR4.5)
对于绿色清单:直接居留签证,主申请人除满足一般健康、品行和英语标准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SR4.5]:
- 在提交居留申请时年龄为55岁或以下。
- 在一级绿色清单职位中满足可接受的就业要求(见SR4.10)。
- 满足居留的健康和品行要求(见A4和A5)。
- 满足适用的最低英语标准或预购ESOL学费(见SR2.10)。
申请必须使用经批准的在线表格提交。
一级绿色清单职位中的可接受就业(SR4.10)
为满足可接受就业要求,移民官必须确信:
- 主申请人持有附录13一级所列职业的当前工作或工作录用函;[SR4.10]
- 附录13一级中对该职业规定的要求均已满足;[SR4.10]
- 该工作或工作录用函的薪酬是以下之一:
- 达到或超过附录13一级中对该职业规定的时薪(当该职业有薪酬要求时);或
- 达到或超过每小时35.00新西兰元的中位工资;[SR4.10]
- 该工作或工作录用函的雇主在居留申请提交或做出决定时是认证雇主(且其认证未被暂停);[SR4.10]
- 该工作为全职工作(每周保证至少30小时);[SR4.10]
- 该工作为永久性工作,或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12个月的固定期限工作;[SR4.10]
- 该工作是真实的,并非因付款而提供(见SR2.1.5)。[SR4.10]
在以下情况下,服务合同可能被视为可接受的就业:
- 申请人拥有当前的一份或多份服务合同,总期限至少为6个月;且
- 当附录13一级中为某职业规定了工资门槛和相关工作经验时,申请人满足对该职业服务合同安排规定的要求。[SR4.10]
对于独立助产士执业者,根据《2022年Pae Ora(健康未来)法》第94条颁发的生育通知索赔授权书以及助产士委员会注册的证据,足以满足该要求。[SR4.10]
对于不需要职业注册的职位,移民官可能需要评估该工作是否与绿色清单职业匹配,并可能进行实质匹配评估(见SR2.1.1)。[SR4.10]
绿色清单一级的35.00新西兰元中位工资反映了新西兰统计局于2025年6月公布的中位工资数据。就实质匹配评估而言,移民官必须基于ANZSCO 1.2版本进行评估。[SR4.10]
绿色清单直接居留的证据(SR4.5.1)
为证明满足绿色清单职业要求,申请人可以提供 [SR4.5]:
- 学历:学历证书,并且如果要求新西兰学历而该学历来自海外,则需提供新西兰学历认证局(NZQA)的国际学历评估(IQA)。
- 注册或专业会员资格:确认注册或会员资格的文件。
- 可接受的就业:雇佣协议和职位描述。
- 工资率:说明职业、工时和薪酬的雇佣协议及职位描述;如果申请人在新西兰工作过,需提供新西兰税务局的收入汇总。
如果移民官不满意,可能会要求提供进一步证据(例如,完整的银行对账单、工资单)。[SR4.5]
如果自申请人最近一次工作签证申请以来,任何细节已发生变化且对居留申请至关重要(例如,所依赖的用于满足门槛的薪酬已改变),申请人必须提供更新的证据。[SR4.5]
移民官在决定绿色清单要求时,可以考虑来自先前工作签证申请的证据和信息。[SR4.5]
绿色清单:工作转居留要求(SR5, SR5.5)
绿色清单:工作转居留子类别的目标是,向通过在新西兰从事二级绿色清单职业至少24个月,而证明自己拥有填补新西兰特定高技能或难以填补且对国家高度重要职位技能的人员授予居民签证 [SR5.1]。该子类别允许已在二级绿色清单职业中工作满24个月的申请人申请居留 [SR5]。每个二级职业的完整标准列于绿色清单(附录13)和SR5指令中 [SR5]。
核心要求(SR5.5): 要获得绿色清单:工作转居留签证,所有申请人必须满足居留的健康和品行要求(见A4和A5)以及适用的最低英语标准或预购ESOL学费(见SR2.10)[SR5.5]。主申请人必须:
- 在提交居留申请时持有有效的工作签证或有工作条件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 [SR5.5];
- 在二级绿色清单职业中满足可接受的就业要求 [SR5.5] [SR5.10];
- 在新西兰从事二级绿色清单职业的工作已完成24个月([SR5.15])[SR5.5];
- 在提交居留申请时年龄为55岁或以下 [SR5.5];
- 使用新西兰移民局网站上提供的经批准的在线表格进行申请 [SR5.5]。
二级绿色清单职位中的可接受就业(SR5.10)
为满足可接受就业要求,移民官必须确信:
- 主申请人持有附录13二级所列职业的当前工作或工作录用函;[SR5.10]
- 附录13二级中对申请人职业规定的要求均已满足;[SR5.10]
- 该工作或工作录用函的薪酬是以下之一:
- 达到或超过附录13二级中对该职业规定的时薪(当该职业有薪酬要求时);或
- 达到或超过35.00新西兰元的中位工资;[SR5.10]
- 该工作或工作录用函的雇主在居留申请提交或做出决定时是认证雇主(且其认证未被暂停);[SR5.10]
- 该工作为全职工作(每周保证至少30小时);[SR5.10]
- 该工作为永久性工作,或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12个月的固定期限工作;[SR5.10]
- 该工作是真实的,并非因付款而提供(见SR2.1.5)。[SR5.10]
尽管有上述规定,可接受的就业还包括从事某个曾列入绿色清单的职业的当前工作,前提是该申请人在该职业中已完成24个月的新西兰工作(见SR5.15),且该职业是在申请人24个月期间的某个时点被列入的。[SR5.10]
对于不需要职业注册的职位,移民官可能需要评估该工作是否与绿色清单职业匹配,并可能进行实质匹配评估(见SR2.1.1)。[SR5.10] 对于实质匹配评估,官员必须使用ANZSCO 1.2版本。[SR5.10]
35.00新西兰元的中位工资率反映了新西兰统计局于2025年6月公布的中位工资数据。[SR5.10]
工作转居留的证据(SR5.5.1): 为证明满足绿色清单职业要求,申请人可以提供:
- 学历——学历证书,并且如果绿色清单要求新西兰学历而该学历来自海外,则需提供新西兰学历认证局(NZQA)的国际学历评估(IQA)[SR5.5.1]。
- 注册或专业会员资格——确认注册或会员资格的文件 [SR5.5.1]。
- 指定职业中的可接受就业——说明职业的雇佣协议和职位描述 [SR5.5.1]。
- 在新西兰的可接受工作——雇佣协议和职位描述(以往的和当前的),说明雇佣期限、职位和薪酬,以及新西兰税务局出具的确认至少24个月工作的收入汇总 [SR5.5.1]。
- 工资率——说明职业、工时和薪酬的雇佣协议及职位描述,以及(如果申请人在新西兰工作过)新西兰税务局的收入汇总 [SR5.5.1]。
如果移民官对所提供的证据不满意,可能会要求提供进一步证据,例如完整的银行对账单或工资单 [SR5.5.1]。
如果自申请人最近一次工作签证申请以来,任何对申请至关重要的细节(例如薪酬)已发生变化,申请人必须包含这些变化的更新证据 [SR5.5.1]。
移民官可以考虑来自先前工作签证申请的证据和信息,以决定申请人是否拥有24个月的在纽可接受工作,或是否满足绿色清单要求 [SR5.5.1]。
在二级绿色清单职位中工作24个月(SR5.15)
申请人必须在2021年9月29日当天及之后,在新西兰从事绿色清单二级上的职业至少24个月 [SR5.15]。在该24个月期间,申请人必须满足绿色清单中对该职业规定的要求 [SR5.15]。该工作必须是全职(每周至少30小时),且必须在持有以下签证之一的情况下进行:[SR5.15]
- 工作签证;或
- 持有工作条件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或
- 在申请人持有工作签证或有工作条件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并已申请进一步工作签证期间所获批的临时签证。
这24个月的工作必须在居留申请提交日之前的30个月内获得 [SR5.15]。
计算开始时间
- 如果职业在附录13二级中有规定的薪酬要求,则当申请人的薪酬达到该附录中当时对该职业规定的时薪时,工作期开始计算,前提是申请人持有合格签证 [SR5.15]。
- 如果该职业没有薪酬要求,则当申请人的薪酬达到或超过当时的中位工资时,工作期开始计算,前提是持有合格签证 [SR5.15]。
计算停止时间 工作期(赚取所要求时薪的期间)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停止计算:[SR5.15]
- 申请人不再持有上述所列的任何一种合格签证;
- 申请人更换工作,且新收入低于当时的中位工资,或低于附录13二级当时对该职业规定的时薪;或
- 申请人的薪酬下降,且新的薪酬水平低于当时的中位工资,或低于适用的附录13时薪。
所要求时薪增加的影响 当移民指令中规定的时薪提高时,只要申请人的收入没有下降,并且没有更换工作,其在纽的工作就不会停止累计。例如,一名起重机操作员(要求1.3倍中位工资)可以从2021年9月29日开始,凭借每小时35.10新西兰元(当时实际执行的1.3倍中位工资)的收入开始计算。当2022年7月4日工资要求提高至每小时35.96新西兰元时,如果申请人仍以35.10新西兰元的时薪从事同一份工作,就可以继续累计其工作时间 [SR5.15]。
有薪酬要求的二级职业的历史工资率(SR5.15.1)
下表显示了中位工资以及在不同时期对有薪酬要求的二级职业所要求的倍数 [SR5.15]:
| 日期范围 | 中位时薪 | +15%(电信技术员、土木机械操作员、钣金工、汽车喷漆工) | +30%(起重机操作员、金属制造工、压力焊工、焊工、装配工(通用)、车工装配工、装配焊工、金属机械工) | +50%(建筑助理) |
|---|---|---|---|---|
| 2021年9月29日 – 2022年7月3日 | $27.00 | $31.05 | $35.10 | $40.50 |
| 2022年7月4日 – 2023年2月26日 | $27.76 | $31.96 | $35.96 | $41.49 |
| 2023年2月27日 – 2024年2月27日 | $29.66 | $34.11 | $38.56 | $44.49 |
| 2024年2月28日 – 2025年8月17日 | $31.61 | $36.35 | $41.09 | $47.41 |
| 2025年8月18日 – 2026年3月8日 | $33.56 | $38.59 | $43.63 | $50.34 |
| 2026年3月9日起 | $35.00 | $40.25 | $45.50 | $52.50 |
2023年9月29日之前签证的例外情况 对于没有薪酬要求的职业,持有在2023年9月29日之前申请签证的申请人,在持有合格签证期间于2021年9月29日当天及之后获得的任何工作,无需被支付中位工资或以上的工资 [SR5.15]。
假期计算 在二级绿色清单职位工作期间,任何符合《2003年假期法》第16条规定的假期(包括育儿假和ACC假)都可以计入24个月 [SR5.15]。
从绿色清单中移除 如果某个职业在申请人已开始计算工作时间后被移出二级绿色清单,只要申请人继续从事该职业,并且在24个月期间内继续满足绿色清单所列的要求,该工作可以继续计入 [SR5.15]。
与其他工作途径组合 如果申请人在过去30个月内已在新西兰工作至少24个月,但并非整个24个月期间都维持二级绿色清单职位,只要他们满足在剩余月份中从事薪酬至少为两倍中位工资的新西兰工作的要求(见技术居留类别下的单独指令),则仍可以被考虑授予居留权。24个月的工作无需连续,可以由不同类型的合格工作组成,例如18个月在二级职位工作和6个月在薪酬为两倍中位工资的职位工作 [SR5.15]。
在新西兰工作且收入至少为两倍中位工资(SR5.20)
申请人可以通过在从事全职工作(每周至少30小时)并持有SR5.20(c)所列合格签证之一(工作签证、有工作条件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或在持有此类签证并已申请进一步工作签证期间获批的临时签证)期间,其收入达到至少两倍中位工资(自2026年3月9日起为每小时70.00新西兰元),来全部或部分满足(可与二级绿色清单工作组合)24个月新西兰工作的要求。[SR5.20]
这24个月的工作必须在居留申请提交日之前的30个月内获得。[SR5.20] 这24个月无需连续,可以由不同类型的合格工作组成(例如,一段时间从事二级绿色清单职位,一段时间收入为两倍中位工资)。[SR5.20]
收入为两倍中位工资的证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 显示薪酬至少为两倍中位工资的雇佣协议;或
- 新西兰税务局的收入汇总。[SR5.20]
计算开始与停止(SR5.20(d)–(e))
高薪工作在申请人的薪酬达到至少当时实行的中位时薪的两倍时开始计算,前提是持有合格签证。[SR5.20] 工作在以下情况停止计算:
- 申请人不再持有合格签证;或
- 申请人的薪酬下降,且新工资率低于两倍中位工资。[SR5.20]
两倍中位工资率(SR5.20(f))
以下历史工资率适用于在计算期间确定薪酬是否满足两倍中位工资门槛:
| 日期范围 | 两倍中位时薪 |
|---|---|
| 2021年9月29日 – 2022年7月3日 | $54.00 |
| 2022年7月4日 – 2023年2月26日 | $55.52 |
| 2023年2月27日 – 2024年2月27日 | $59.32 |
| 2024年2月28日 – 2025年8月17日 | $63.22 |
| 2025年8月18日 – 2026年3月8日 | $67.12 |
| 2026年3月9日起 | $70.00 |
| [SR5.20] |
假期计算
在收入至少为两倍中位工资的新西兰工作期间,任何符合《2003年假期法》第16条规定的假期(包括育儿假和ACC补偿假)都可以计入24个月。[SR5.20]
护理行业:工作转居留要求(SR6.5)
护理行业:工作转居留子类别的目标是,向在新西兰从事附录14所列护理行业职业至少24个月的人员授予居民签证 [SR6.5]。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 满足居留的健康和品行要求(见A4和A5)以及适用的最低英语标准或预购ESOL学费(见SR2.10)。[SR6.5]
- 在提交居留申请时持有工作签证或有工作条件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SR6.5]
- 在附录14所列的护理行业职业中,获得至少每小时28.25新西兰元或等值年薪的薪酬。[SR6.5] 可接受的就业要求在SR6.10中定义。
- 已完成在附录14所列护理行业职业中的24个月工作。[SR6.5] 计算24个月的进一步详情见SR6.15。
- 在提交居留申请时年龄为55岁或以下。[SR6.5]
证据(SR6.5.1)
为证明满足要求,申请人可以提供:[SR6.5]
- 对于指定职业中的可接受就业:说明职业的雇佣协议和职位描述。
- 对于在新西兰的可接受工作:雇佣协议和职位描述(以往的和当前的),说明雇佣期限、职位、薪酬,以及新西兰税务局出具的确认至少24个月工作的收入汇总。
- 对于工资率:说明职业、工时和薪酬的雇佣协议及职位描述;以及(如果申请人在新西兰工作过)新西兰税务局的收入汇总。
如果移民官对证据不满意,可能会要求提供进一步证据(例如,完整的银行对账单或工资单)。[SR6.5]
如果自申请人最近一次工作签证申请以来,任何对申请至关重要的细节(如薪酬)已发生变化,申请人必须按照SR6.5.1的规定包含这些变化的更新证据。[SR6.5] 移民官在确定申请人是否拥有24个月在纽可接受工作或满足工资率要求时,可以考虑来自先前工作签证申请的证据和信息。[SR6.5]
护理行业职位中的可接受就业(SR6.10)
为满足护理行业:工作转居留子类别的可接受就业要求,移民官必须确信:
- 主申请人持有附录14中护理行业职业清单所列职业的当前工作或工作录用函;[SR6.10]
- 护理行业工作的薪酬为至少每小时28.25新西兰元或等值年薪;[SR6.10]
- 该工作或工作录用函的雇主在居留申请提交或做出决定时是认证雇主(且其认证未被暂停);[SR6.10]
- 该工作为全职工作(每周保证至少30小时);[SR6.10]
- 该工作为永久性工作,或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12个月的固定期限工作;[SR6.10]
- 该工作是真实的,并非因付款而提供(见SR2.1.5)。[SR6.10]
尽管有上述职业要求,可接受的就业还包括从事某个曾列入附录14护理行业职业清单的职业的当前工作,前提是该申请人在该职业中已完成24个月的新西兰工作(见SR6.15),且该职业是在申请人24个月工作期间的某个时点被列入的。[SR6.10]
对于不需要职业注册的职位,移民官可能需要评估该工作是否与附录14中的护理行业职业清单匹配。在做出此判断时,移民官可以进行实质匹配评估(见SR2.1.1)。[SR6.10]
在护理行业职位中工作24个月的要求(SR6.15)
为满足护理行业:工作转居留的24个月新西兰工作要求,申请人必须在2021年9月29日当天及之后,从事附录14所列护理行业职业至少24个月。[SR6.15] 在此期间,申请人必须获得至少适用的护理行业工资率(见下方工资表)薪酬并全职工作(每周至少30小时)。[SR6.15]
该工作必须在持有以下签证之一的情况下进行:[SR6.15]
- 任何工作签证;
- 持有工作条件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
- 在申请人持有工作签证或有工作条件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并已申请进一步工作签证期间所获批的临时签证;或
- 任何有工作条件的临时签证。
这24个月的工作必须在居留申请提交日之前的30个月内获得。[SR6.15]
计算开始和停止时间
当申请人的薪酬达到或超过当时SR6.15(k)中规定的工资率(或等值年薪)时,工作开始计算,前提是持有合格签证。[SR6.15] 计算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停止:[SR6.15]
- 申请人不再持有上述所列的合格签证;
- 申请人更换工作且其新收入低于当时SR6.15(k)中的工资率;或
- 申请人的薪酬下降,且新的工资率低于当时SR6.15(k)的规定。
工资率提高的影响
如果移民指令中规定的时薪工资率提高,只要申请人的收入没有下降到其签证获批时所适用的时薪以下,并且没有更换工作,工作就会继续计入。[SR6.15] 例如,一名个人护理助理必须获得28.25新西兰元的薪酬。一名申请人可以从2021年9月29日开始,凭借每小时27.00新西兰元(当时实行的工资率)的收入开始计算工作经验。当2022年7月1日工资要求提高到每小时28.25新西兰元时,如果申请人仍以每小时27.00新西兰元从事同一份工作,就可以继续累计其工作时间。[SR6.15]
假期
在护理行业职位工作期间,任何符合《2003年假期法》第16条规定的假期(包括育儿假和ACC补偿假)都可以计入24个月。[SR6.15]
职业从清单中移除
如果某个职业在申请人已开始计算工作时间后被移出附录14的护理行业职业清单,只要申请人继续从事该职业,并且在24个月期间内继续获得至少SR6.15(k)中工资率的薪酬,该工作可以继续计入。[SR6.15]
与其他技术居留途径组合
如果申请人在过去30个月内已在新西兰工作至少24个月,但并非整个24个月期间都维持护理行业职位,只要他们满足在剩余月份中符合以下任一类别的新西兰可接受工作要求,仍可以被考虑授予居留权:[SR6.15]
24个月的工作无需连续获得,可以是不同时段的总和,例如两个为期12个月的时段,中间间隔六个月。此外,它可以由不同类型的新西兰工作组成,例如18个月在护理行业职业工作和6个月在二级绿色清单职位工作。[SR6.15]
护理行业工作转居留类别的工资率
按时间划分的适用工资率,如SR6.15(k)所规定,为:
| 日期范围 | 工资率 |
|---|---|
| 2022年7月1日起 | $28.25 |
| 2021年9月29日至2022年6月30日 | $27.00 |
| [SR6.15] |
生效日期:2025年4月8日。
运输行业:工作转居留(SR7)
运输行业:工作转居留子类别是SR指令下的技术居留签证,为在新西兰从事特定运输职业至少24个月的人员提供居留途径。[SR7.1]
目标(SR7.1)
运输行业:工作转居留子类别的目标是,向在新西兰从事以下运输职业之一至少24个月的人员授予居民签证:[SR7.1]
- 船长
- 水手
生效日期:2024年4月7日
要求摘要(SR7.5)
要获得运输行业:工作转居留签证,所有申请人必须:[SR7.5]
- 满足居留的健康和品行要求(见A4和A5);[SR7.5]
- 满足适用的最低英语标准,或(在指令允许的情况下)预购ESOL学费(见SR2.10)。[SR7.5]
此外,主申请人必须:[SR7.5]
- 在提交居留申请时持有工作签证或有工作条件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SR7.5]
- 在SR7.10(a)(i)规定的职业中满足可接受的就业要求;[SR7.5]
- 已完成在SR7.15(b)规定的职业中的24个月工作;[SR7.5]
- 在提交居留申请时年龄为55岁或以下。[SR7.5]
申请必须使用新西兰移民局网站上提供的经批准的在线表格提交。[SR7.5]
证据(SR7.5.1)
为证明满足运输行业职业(见SR7.10(a)(i))的特定证据要求,申请人可以提供以下材料:[SR7.5]
- 学历——新西兰学历的副本。[SR7.5]
- 执照要求——根据SR7.10(a)(i)规定的执照副本。[SR7.5]
- 指定职业中的可接受就业——雇佣协议和职位描述。[SR7.5]
- 在新西兰的可接受工作——雇佣协议和职位描述(以往的和当前的),说明雇佣期限、职位和薪酬,以及新西兰税务局出具的确认至少24个月工作期间的收入汇总。[SR7.5]
注意: 如果移民官不满意提供了足够信息,可能会要求提供进一步证据,例如显示工资支付的完整银行对账单或工资单。[SR7.5]
如果自申请人最近一次工作签证申请以来,所列的任何细节已发生变化且这些细节对其申请至关重要(例如,如果其薪酬已改变,且他们依赖的是在薪酬至少为两倍中位工资的职位上工作(见SR5.20)),则申请人必须按照SR7.5(a)的规定包含这些变化的证据。[SR7.5]
移民官可以考虑在先前工作签证申请中提供的证据和信息,以决定申请人是否:[SR7.5]
- 总共拥有24个月在纽可接受工作;或
- 满足SR7.15(b)规定的要求。[SR7.5]
生效日期:2024年2月28日
运输行业职位中的可接受就业(SR7.10)
移民官必须确信主申请人满足以下在运输行业职业中的可接受就业要求:[SR7.10]
- 持有以下职业之一的当前工作或工作录用函,并满足特定要求:[SR7.10]
- 船长(231213) – 支付至少中位工资($35.00),并持有带有500总吨或3000总吨签注的船长限制近岸证书(Skipper Restricted Limits Certificate of Competency),或由新西兰海事局认可的、授权持有者在500总吨或以上船舶上履行船长职责的STCW适任证书。[SR7.10]
- 水手(899211) – 支付至少中位工资($35.00),并持有合格甲板船员熟练证书(Qualified Deck Crew Certificate of Proficiency)或由新西兰海事局认可的甲板值班评级熟练证书(Deck Watch Rating Certificate of Proficiency)。[SR7.10]
- 在提交申请时,该工作或录用函来自认证雇主(其认证未被暂停)。[SR7.10]
- 该工作为全职工作(每周保证至少30小时)。[SR7.10]
- 该工作为永久性工作,或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12个月的固定期限工作。[SR7.10]
- 该工作是真实的,并非因付款而提供(见SR2.1.5)。[SR7.10]
开始累积24个月新西兰工作时,不要求满足执照和学历要求(见SR7.15)。[SR7.10] 35.00新西兰元的中位工资反映了新西兰统计局发布的2025年6月季度中位工资数据。[SR7.10]
尽管有上述规定,可接受的就业还包括从事某个曾根据SR7.10(a)(i)列出的职业的当前工作,前提是在申请人24个月工作期间的某个时点该职业曾被列入,且申请人已在该职业中完成24个月新西兰工作(见SR7.15)。[SR7.10]
对于不需要职业注册的职位,移民官可能需要评估该工作是否与ANZSCO“职业”(6位数)层级描述以及ANZSCO“单元组”(4位数)层级描述中所列任务实质相符,不包括与职业描述无关的任何任务(见SR5.10)。要被视为实质匹配,与申请人就业相关的任务必须构成该职位的大部分。[SR7.10]
生效日期:2026年3月9日
在运输行业职位中工作24个月的要求(SR7.15)
申请人必须在2021年9月29日当天及之后,在新西兰从事一个或多个运输行业职业的工作至少24个月。[SR7.15]
要被视为从事运输行业职业,申请人必须在整个24个月期间内满足其职业的如下要求:[SR7.15]
| 职业 | ANZSCO代码 | 要求 |
|---|---|---|
| 公交车司机 | 731211 | 支付至少每小时28新西兰元,并且受雇于已签署Waka Kotahi“关于改善司机条款和条件的全体签署方谅解备忘录”的雇主(针对该地区),或作为教育部资助的校车服务中的校车司机,或在直接与学校签约的服务中工作。 |
| 卡车司机、飞机加油员、家具搬运工、罐车司机、拖车司机 | 733111, 733112, 733113, 733114, 733115 | 受雇驾驶四级或五级车辆,支付至少中位工资(见下方中位工资表),并持有新西兰或海外等效的四级或五级驾驶执照。 |
| 船长 | 231213 | 受雇为船长,支付至少中位工资(见下方中位工资表)。 |
| 水手 | 899211 | 受雇为水手,支付至少中位工资(见下方中位工资表)。 |
24个月可以由同一运输行业职业组内的不同类型工作组成(例如,6个月作为水手和18个月作为船长)。[SR7.15]
在24个月期间,申请人必须一直从事全职工作(每周至少30小时),并持有以下签证之一:[SR7.15]
- 任何工作签证;
- 持有工作条件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或
- 在申请人持有工作签证或有工作条件的关键目的访客签证,并已申请进一步工作签证期间所获批的临时签证。
这24个月的工作必须在居留申请提交日之前的30个月内获得。[SR7.15]
计算开始和停止时间
当申请人的薪酬达到上表中规定的工资率时,工作开始计算(前提是持有合格签证)。[SR7.15] 计算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停止:[SR7.15]
- 申请人不再持有合格签证;
- 申请人更换工作且新收入低于当时对该职业所要求的工资率;或
- 申请人的薪酬下降,且新工资率低于当时对该职业所要求的工资率。
工资率提高的影响
如果移民指令中规定的时薪工资率提高,只要申请人的收入没有下降到其签证获批时所适用的时薪以下,并且没有更换工作,工作就会继续计入。[SR7.15] 例如,一名要求自2026年3月9日起支付每小时35.00新西兰元的水手,如果从2022年10月25日开始以每小时27.76新西兰元(当时实行的工资率)赚取收入,就可以开始计算工作时间。当2023年2月27日工资要求提高到每小时29.66新西兰元时,如果申请人仍以每小时27.76新西兰元从事同一份工作,就可以继续累计工作时间。[SR7.15]
假期
在工作期间,任何符合《2003年假期法》第16条规定的假期(包括育儿假和ACC补偿假)都可以计入。[SR7.15]
从清单中移除的职业
当某个职业被移出SR7.10(a)(i)下的运输行业职业清单时,申请人可以在移除日期后继续计算其在纽的工作时间,前提是他们:[SR7.15]
- 在移除日期之前就开始计算该工作;或
- 在2024年4月6日当天或之前申请了认证雇主工作签证(AEWV)以从事该职业;或
- 持有非AEWV工作签证(或已申请并获得批准),并在2024年4月6日当天或之前拥有该职业的工作录用函或已签署雇佣协议,并且在签署协议或获得签证后的四周内开始从事该职业工作。[SR7.15]
与其他技术居留途径组合
如果申请人在过去30个月内已在新西兰工作至少24个月,但并非整个24个月期间都维持运输行业职位,只要他们满足剩余月份中符合以下类别的可接受工作要求,仍可以被考虑授予居留权:[SR7.15]
- 绿色清单工作转居留签证(见SR5.15);
- 护理行业工作转居留签证(见SR6.15);或
- 在新西兰工作且收入至少为两倍中位工资(见SR5.20)。
24个月的工作无需连续,可以由不同类型的合格工作组成(例如,18个月在运输行业职位工作,6个月收入为两倍中位工资)。[SR7.15]
运输行业工作转居留的中位工资率
| 日期范围 | 中位工资 |
|---|---|
| 2021年7月19日 – 2022年10月23日 | $27.00 |
| 2022年10月24日 – 2023年2月26日 | $27.76 |
| 2023年2月27日 – 2024年2月27日 | $29.66 |
| 2024年2月28日 – 2025年8月17日 | $31.61 |
| 2025年8月18日 – 2026年3月8日 | $33.56 |
| 2026年3月9日起 | $35.00 |
| [SR7.15] |
生效日期:2026年3月9日
技术就业条件(SR3.20)
除工资门槛和认证雇主要求外,该工作或工作录用函还必须满足SR3.20下的以下详细条件:
- 全职: 每周保证至少30小时。[SR3.20]
- 期限: 永久性,或至少12个月的固定期限。[SR3.20]
- 真实: 并非因付款而提供(见SR2.1.5)。[SR3.20]
服务合同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接受服务合同替代雇佣协议:
- 申请人拥有至少12个月的新西兰技术工作经验(见SR3.35);[SR3.20]
- 申请人有持续的合同工作历史;[SR3.20]
- 申请人拥有当前的一份或多份合同,总期限至少为6个月;并且 [SR3.20]
- 移民官确信该合同工作有可能持续。[SR3.20]
技术就业证据
申请人必须提供说明职业、工时和薪酬的雇佣协议和职位描述。[SR3.20]
对于独立助产士执业者,根据《2022年Pae Ora(健康未来)法》第94条颁发的生育通知索赔授权书,以及助产士委员会注册的证据,足以满足有关全职/永久性工作和合同服务标准的要求。[SR3.20]
确定技术就业与适用性(SR3.20.1–SR3.20.5)
移民官确定该工作是否与ANZSCO职业(6位数层级)描述实质相符,并可能进行实质匹配评估(见SR2.1.1)和/或适当资格评估。[SR3.20]
在以下情况下,申请人将被评估为具备适当资格:
- 持有符合SR3.25.5(b)的相关学历,该学历处于或高于与ANZSCO指示性技能等级对应的新西兰资格框架(NZQCF)等级;[SR3.20]
- 拥有ANZSCO表明可替代所要求学历的相关工作经验;[SR3.20]
- 从事技能等级1的职业,并拥有五年相关工作经验;[SR3.20]
- 从事技能等级2或3的职业,并拥有三年相关工作经验;或 [SR3.20]
- 持有SR3.30或附录16(法律要求注册的职业)所列职业的当前注册。[SR3.20]
如果学历的主修学科领域与该工作直接适用,或移民官确信该学历是雇主做出雇佣决定的关键因素,则该学历被视为相关。[SR3.20] 如果雇主认为,且移民官确信,工作经验直接适用于该工作,或者没有该经验就无法合理发出录用通知,则该工作经验被视为相关。[SR3.20]
当就业是在法律要求注册的职业时,申请人必须持有完整或临时的新西兰注册(或新西兰医学或牙科委员会的资格函),才能被视为具备适当资格。[SR3.20]
就业评估(SR2.1)
移民官必须根据以下测试来评估申请人的工作或工作录用函:[SR2.1]
-
实质匹配(SR2.1.1): 官员确定该工作是否与该职业的ANZSCO职业描述(6位数层级)以及ANZSCO单元组(4位数层级)所列任务实质相符,并排除与职业描述无关的任何任务。[SR2.1] 要被视为实质匹配,与ANZSCO职业描述相关的任务必须构成申请人职位的大部分。[SR2.1]
- 如果在6位数层级没有说明描述,官员应参考4位数单元组描述或更高的ANZSCO组(3位数或2位数)以确定实质匹配。[SR2.1]
- 官员可以考虑雇主组织的范围和规模(运营规模、员工和经理人数,以及管理职能是集中在总部还是由其他经理执行)。[SR2.1]
-
真实就业(SR2.1.5): 如果工作录用函是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或第三方)向雇主(或其代理人或第三方)支付款项以换取获得该录用函的结果,则该工作将不被视为真实。[SR2.1] 官员还可以考虑为该职位提供的薪酬是否与新西兰该职业工人的市场工资率相当。[SR2.1]
-
遵守就业和移民法律(SR2.1.10): 雇主必须遵守所有相关的就业和移民法律(见遵守就业和移民法律)。申请人的就业必须是合规的。[SR2.1]
计算薪酬(SR2.5)
薪酬根据雇佣协议中所述的工作小时数,按保证支付的每小时金额计算。[SR2.5] 为满足最低薪酬门槛,一个支付周期内每工作小时的平均保证薪酬(包括任何带薪假期)必须达到或超过该门槛。[SR2.5]
如果按年薪支付,时薪通过将年薪除以52周,再除以每周工作的小时数确定;如果薪资周期不是年度,则使用适当的周数。[SR2.5] 如果薪酬未确认但在一个范围内,则适用最低工资率。[SR2.5]
薪酬包括:
- 雇佣协议中规定的、为商品或服务而从工资或薪水中进行的任何合理扣除的价值;[SR2.5]
- 与工作相关的住宿:协议中规定的、从工资或薪水中为该住宿进行的任何合理扣除的价值,或者如果提供了住宿津贴,则为该津贴的金额。[SR2.5] (包含在薪酬中的住宿价值反映了《2007年所得税法》第CE 1条对住宿及其价值的定义。)[SR2.5]
薪酬不包括:
- 其他与雇佣相关的扣除或津贴(例如,工具或制服津贴);[SR2.5]
- 计件工资率、佣金或奖金,这些依赖于表现且不被保证,即使是合理的也不包括。[SR2.5]
可变工时(SR2.5.1): 如果雇佣协议允许雇主要求或需要雇员不时增加工时,则工时被视为可变。[SR2.5] 如果工时可变且支付方式不是按小时支付(包括薪水),移民官可以要求雇主申报工时范围(包括最大值)以计算薪酬。[SR2.5] 当提供了范围证据时,使用最大工时进行计算。[SR2.5]
通宵工时(SR2.5.5): 如果工作要求雇员在夜间工作但允许在此期间睡觉,则睡觉时间可以从最大工时计算中排除,前提是:[SR2.5]
- 对于任何睡觉时间,雇员被支付至少最低工资;[SR2.5]
- 雇员必须履行职务的小时数至少按其正常工资率支付;[SR2.5]
- 雇员被保证每周至少30小时按任何最低薪酬门槛所要求的正常工资率支付薪水;并且 [SR2.5]
- 该工作属于老年、居家护理或残障护理行业。[SR2.5]
英语语言要求(SR2.10)
技术居留指令为主申请人和非主申请人规定了最低英语语言标准。[SR2.10]
主申请人
主申请人如果提供不超过两年的、本人亲自在考试中心参加考试(远程考试,包括“在家”考试,均不可接受)获得的合格英语语言测试成绩,即满足最低英语标准。[SR2.10] 可接受的测试和最低分数为:
| 测试 | 最低总分 |
|---|---|
| 雅思(IELTS)- 普通类或学术类 | 6.5 |
| 托福网考(TOEFL iBT) | 79 |
| 培生学术英语考试(PTE Academic) | 58 |
| B2 First(英语第一证书)或 B2 First for Schools | 176 |
| 职业英语测试(OET) | 四项技能(听力、阅读、写作、口语)均为C+级 |
| [SR2.10] |
或者,以下证据也可以满足英语要求:[SR2.10]
- 加拿大、爱尔兰共和国、英国或美国公民身份,前提是申请人在这些国家中的一个或多个、澳大利亚或新西兰工作或接受教育至少五年。[SR2.10]
- 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爱尔兰共和国、英国或美国,经过至少两学年学习获得的、符合SR2.10.1(e)要求的、相当于新西兰7级学士学位的学历。[SR2.10]
- 在上述国家之一,经过至少一学年学习获得的、符合SR2.10.1(e)要求的、相当于新西兰8级或以上资格的学历。[SR2.10]
如果使用学历,申请人必须提供新西兰学历认证局(NZQA)的国际学历评估(IQA),除非该学历在附录17(免评估学历清单)上,或者申请人持有新西兰职业注册机构的完整或临时注册,且该机构评估该海外学历与列明的免评估学历具有可比性。[SR2.10]
即使申请人提供了替代证据,移民官仍可以要求提供英语语言测试成绩;随后测试结果将决定是否满足最低标准。[SR2.10] 如果主申请人未满足最低英语标准,申请必须被拒绝。[SR2.10]
非主申请人
申请中包含的16岁或以上的配偶和受抚养子女,必须证明他们满足最低英语标准,或预购ESOL学费。[SR2.10] 他们通过提供不超过两年的、本人亲自参加考试获得的英语语言测试成绩来满足标准,最低分数如下:[SR2.10]
| 测试 | 最低总分 |
|---|---|
| 雅思(IELTS)- 普通类或学术类 | 5.0 |
| 托福网考(TOEFL iBT) | 35 |
| 培生学术英语考试(PTE Academic) | 36 |
| B2 First 或 B2 First for Schools | 154 |
| 职业英语测试(OET) | 四项技能均为C级 |
| [SR2.10] |
替代证据(公民身份、学历)在与主申请人相同的条件下适用。[SR2.10] 移民官可以要求非主申请人提供英语语言测试;随后测试结果将决定是否合规。[SR2.10] 当决定要求测试时,官员必须全面考虑所提供的一切证据并记录理由。[SR2.10]
预购ESOL学费
未达到最低标准的非主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向新西兰移民局(代表高等教育委员会)支付费用来预购ESOL学费。[SR2.10] 费用取决于他们的英语语言测试成绩,如下表所示(需在居民签证获批前支付):[SR2.10]
| 测试分数范围 | 费用 | ESOL权利 |
|---|---|---|
| 雅思4.5–<5.0,托福32–34,PTE 30–35,B2 First 147–153 | 1,735新西兰元 | 1,531.82新西兰元 |
| 雅思4.0–<4.5,托福31,PTE 29,B2 First 142–146,OET未能达到C级但四项均至少为D级 | 3,420新西兰元 | 3,063.64新西兰元 |
| 雅思3.5–<4.0 | 5,110新西兰元 | 4,600.00新西兰元 |
| 雅思<3.5,托福<31,PTE <29,B2 First <142,OET四项均未能达到D级 | 6,795新西兰元 | 6,131.82新西兰元 |
| [SR2.10] 费用包括ESOL学费权利以及新西兰移民局和高等教育委员会的行政成本。[SR2.10] 如果申请人在被要求时未提交测试成绩,则适用最高费用6,795新西兰元。[SR2.10] |
预购ESOL的申请人必须与高等教育委员会签署一份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将其连同付款返回给新西兰移民局,然后高等教育委员会将安排经批准的供应商提供学费。[SR2.10] ESOL学费必须在付款后五年内完成;如果在期限后未使用,除主申请人及家庭未获得居留权并在旅行条件到期后六个月内提出书面退款要求外,不予退款。[SR2.10] 退款仅涵盖ESOL权利,不包括行政成本。[SR2.10] 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并返回协议,居民签证申请将被拒绝。[SR2.10]
SMC评估的证据(SR3.10.1)
- 移民官在评估申请人是否满足技术移民类别签证要求时,可以考虑在之前的签证申请和提交给新西兰移民局的材料中提供的证据和信息。[SR3.10]
- 如果自最近一次签证申请以来细节已发生变化(例如,薪酬、工作职位),申请人必须包含这些变化的证据。[SR3.10]
- 如果官员不满意,可以要求提供进一步证据(例如,银行对账单、工资单)。[SR3.10]
解释与边界情况
- 实质匹配评估要求考虑雇主的组织范围和规模,这可能影响该职位是否与ANZSCO描述匹配。[SR2.1]
- 如果在6位数层级不存在ANZSCO职业描述,官员参考更高级别的组描述;这可能影响职业的分类方式。[SR2.1]
- SR指令是新的;根据先前SM指令提出的申请可能仍有过渡性规定。顾问应查阅完整的操作手册以了解任何过渡安排。
- SR2.1的生效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SR2.1]
- SR2.5的生效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SR2.5]
- 自动化邀请系统的决定被视为移民官的决定,因此申请人拥有与人类决定相同的复审和投诉权利 [SR3.5]。
- SR3.5.5的严格性质意味着,即使错误是由代理人在申请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的,申请人也可能因虚假或误导性信息而受到处罚。顾问应确保意向表达信息准确,并告知客户在签证获批前有义务通知新西兰移民局任何重大变化 [SR3.5]。
- 4个月的申请窗口严格执行;如果邀请被撤销或过期,则无法提出申请 [SR3.5]。
- ANZSCO移民局观点1.3版适用于SR2下的所有SMC评估,这可能影响边界情况下的职业分类。[SR3.10]
- 证据规定允许官员依赖以前的签证信息;申请人应确保各申请之间的一致性。[SR3.10]
- 根据邀请依据满足收入门槛,强化了准确的EOI申明的的重要性。[SR3.10]
- SR3.10的生效日期为2026年3月9日。
- SR3.20的生效日期为2026年3月9日。[SR3.20]
- SR5.1(绿色清单:工作转居留目标)的生效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 [SR5.1]。
- SR6.5的生效日期为2024年4月7日。[SR6.5]
- SR6.15的生效日期为2025年4月8日。
引用
- S-skilled-migrant-residence-instructions
- A-appendix-17-list-of-qualifications-exempt-from-assessment-fr — 附录17 – 免评估学历清单
- SR1.1 — 概览
- SR2.1 — 就业评估
- SR2.5 — 计算薪酬
- SR2.10 — 英语语言要求
- SR3.1 — 目标
- SR3.5 — 申请技术移民类别签证
- SR3.10 — 要求摘要
- SR3.20 — 技术就业
- SR4.1 — 目标
- SR4.5 — 要求摘要(绿色清单:直接居留)
- SR4.10 — 一级绿色清单职位中的可接受就业
- SR5 — 绿色清单:工作转居留
- SR5.1 — 目标
- SR5.5 — 要求摘要(工作转居留)
- SR5.10 — 二级绿色清单职位中的可接受就业
- SR5.15 — 在二级绿色清单职位中从事24个月新西兰工作的要求
- SR5.20 — 在新西兰工作且收入至少为两倍中位工资
- SR6.1 — 护理行业:工作转居留目标
- SR6.5 — 要求摘要(护理行业:工作转居留)
- SR6.10 — 护理行业职位中的可接受就业
- SR6.15 — 在护理行业职位中从事24个月新西兰工作的要求
- SR7.1 — 运输行业:工作转居留目标
- SR7.5 — 运输行业:工作转居留要求摘要
- SR7.10 — 运输行业职位中的可接受就业
- SR7.15 — 技术居留:运输行业工作转居留从事24个月新西兰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