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转居民类别
概述了持有特定新西兰工作签证的个人的居留途径。
- Status
- active
- Updated
- 2026-05-01
- Sources
- R-residence-from-work-categoryRV1.1RW1RW2RW2.1RW2.5RW2.5.1RW2.10RW3RW3.1RW3.5RW3.10RW4RW4.1RW4.5RW5RW5.1RW5.5RW5.10RW5.15RW5.20RW5.25RW5.30RW5.35RW5.40RW5.45RW5.50RW5.55RW7RW7.5RW7.10RW7.15RW7.20RW8RW8.5RW8.10R5.110R5.110.1R5.110.5R5.111A4A5Appendix 10WR7.1
工作转居留类别
背景
居留(RV)章节的目标是:[RV1.1]
- 保护新西兰公民及在新西兰永久居住的其他人的利益;以及
- 鼓励获发居民签证的人表现出对新西兰的承诺;以及
- 协助政府进行边境管制。
概览
工作转居留类别的目标是,允许向新西兰雇主需要的人才、在艺术、文化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在新西兰从事确认的绝对紧缺职业的人以及宗教工作者授予居留类签证[RW1]。
此外,根据长期技能短缺清单指南获得工作签证的人员,可获得居留途径[RW4]。
注意: 当这些指南提及持有签证时,也包括持有根据1987年《移民法》签发的许可证[RW1]。
在特定条件下,根据人才(认证雇主)指南,持有居留类签证并满足额外工资和时间条件的申请人可被授予永久居民签证[RW2.1]。
暂缺——原始部分为空 [R-residence-from-work-category]。
如何申请
根据人才(认证雇主)途径,申请人必须在递交居留类签证申请时身处新西兰[RW2]。该申请基于申请人根据人才(认证雇主)工作指南持有至少24个月的工作签证[RW2]。
根据人才(艺术、文化和体育)途径,申请人在递交居民签证申请时也必须身处新西兰[RW3]。
根据宗教工作者途径,申请人在递交居民签证申请时必须身处新西兰[RW7.5]。
证据要求:人才(认证雇主)
申请人根据人才(认证雇主)指南递交居留类签证申请时,必须包含以下证据[RW2.10]:
- 证明申请人在根据该指南获得的工作签证有效期内,已由新西兰雇主雇用连续至少24个月,符合RW2(b)规定的证据[RW2.10]。
- 符合RW2.5所列要求的就业证据[RW2.10]。
- 如果所从事的职业需要注册才能执业,则证明申请人持有完全注册或临时注册的证据[RW2.10]。
证据要求:长期技能短缺清单途径
根据长期技能短缺清单途径,申请人必须在递交居民签证申请时身处新西兰[RW4]。申请必须包含以下证据[RW4.5]:
- 证明申请人已在新西兰受雇至少24个月,从事以下职业之一的证据:
- 在其根据长期技能短缺清单工作指南获得工作签证时,该职业列于长期技能短缺清单上;或
- 符合WR3.15.1(a)(iii)要求的职业[RW4.5]。
- 符合RW4(b)和RW4.1所列要求的就业证据[RW4.5]。
- 如果所从事的职业需要注册才能执业,则证明申请人持有完全注册或临时注册的证据[RW4.5]。
此外,申请人必须证明符合长期技能短缺清单途径下的资格标准,包括最低基本年薪45,000新西兰元、当前职业在长期技能短缺清单上,以及健康和品行要求[RW4]。
证据要求:人才(艺术、文化和体育)
根据RW3.10,申请人还必须提供证据,表明在其根据人才(艺术、文化和体育)工作指南获得的签证有效期内,他们在整个24个月的新西兰期间一直活跃于其所申报的艺术、文化或体育领域,并且在该领域仍然杰出。[RW3.10]
根据人才(艺术、文化和体育)途径,申请人必须随申请提供[RW3.5]:
- 填写完整的人才(艺术、文化和体育)担保表(INZ 1091);以及[RW3.5]
- 一份来自在其申报的艺术、文化或体育领域具有全国声誉的新西兰组织为居民签证申请提供的支持声明;以及[RW3.5]
- 该组织认为申请人留在新西兰将继续提升新西兰在该申报领域的成就和参与度的理由;以及[RW3.5]
- 一份由可接受的担保人(自然人、组织或政府机构)出具的书面担保承诺,确认如果居民签证获批后的24个月内产生了R4.10所列费用,他们将承担这些费用。[RW3.5]
注意: 担保人不一定必须是支持该申请的组织。[RW3.5]
证据要求:宗教工作者途径
根据宗教工作者途径递交居留类签证申请必须包含以下证据[RW7.15]:
- 证明申请人已在新西兰从事宗教工作至少三年的证据[RW7.15]。
- 符合要求的工作证据(参见宗教工作者途径)[RW7.15]。
- 由可接受的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证据(参见宗教工作者的可接受担保人担保 和 [RW7.10])[RW7.15]。
- 至少五年的宗教培训和/或宗教工作经验,且与申请人被担保从事的宗教工作相关。此类证据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RW7.15]:
- 证明信;
- 按立证书;
- 履历;
- 证明相关工作经验的文件;或
- 相关资格证书的核证副本。
注意: 申请人的宗教培训和经验可以累积计算,以满足(d)项下的要求[RW7.15]。
资格标准
人才(认证雇主)途径
构成居留申请基础的就业必须符合RW2.5的要求[RW2.5]。就业必须是:
- 在新西兰;且
- 全职工作(平均每周至少30小时);且
- 持续性的——永久性或无固定期限,或固定期限至少12个月(符合RW2.5.1);且
- 真实的;且
- 符合新西兰所有现行相关就业与移民法律(包括书面雇佣协议、假期和特殊休假权利,以及职业安全与健康义务);且
- 雇主(包括与雇主有关联并能影响招聘、雇佣或员工监督的任何人)有遵守就业和移民法律的良好记录,并且未曾根据1961年《刑法》第98条、第98C条或第98D条被定罪。
固定期限就业: 如果就业期限为固定期限且至少为12个月,新西兰移民局还必须确信[RW2.5.1]:
- 雇主基于合理理由有真实的理由(并非为了排除就业法权利或试用是否合适)设定固定期限;
- 已告知雇员雇佣将于何时或以何种方式结束及其原因;且
- 雇主有能力履行所述条款。
要根据人才(认证雇主)途径获得居留类签证,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要求[RW2]:
- 持有合格的工作签证: 申请人已根据人才(认证雇主)工作指南持有工作签证连续至少24个月[RW2]。
- 在签证期间就业: 在这24个月期间,申请人必须由以下雇主在新西兰雇用:
- 根据人才(认证雇主)指南定义的认证雇主;或
- 在签证获批时为认证雇主,即使之后认证被终止,但只要就业仍符合最初聘书要求;或
- 非认证雇主,但申请人签证的条件已正式变更以允许为该雇主工作;或
- 认证雇主,其认证在签证期间被撤销或未续期,但只要该就业在初次申请时持续满足基本工资要求,就业聘书符合认证雇主义务以外的要求,且雇主满足了通用工作签证雇主义务(关于合规、品行和工作场所标准)[RW2]。
- 最低基本工资: 申请人必须在新西兰拥有满足以下最低基本工资的就业:
- 如果相关联的工作转居留签证申请是在2019年10月7日之前递交,则年薪至少55,000新西兰元;或
- 如果在2019年10月7日或之后递交,则年薪至少79,560新西兰元,除非有过渡条款适用[RW2]。 基本工资不包括与就业相关的津贴,如加班费、工具或制服津贴、医疗保险和住宿。如果雇员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最低工资按每周40小时计算[RW2]。
- 职业注册: 如果申请人在新西兰从事的职业需要注册才能执业,则必须持有完全注册或临时注册[RW2]。
- 健康和品行: 申请人必须满足居留指南中规定的健康和品行要求[RW2]。
永久居民签证 (RW2.1)
要根据人才(认证雇主)工作指南获得永久居民签证,申请人必须[RW2.1]:
- 满足获得居留类签证的所有要求;且
- 在递交居留类签证申请时,在新西兰拥有最低基本工资90,000新西兰元的就业;且
- 相关联的人才(认证雇主)工作签证申请是在2019年10月7日之前递交的。
长期技能短缺清单途径
持有根据长期技能短缺清单工作指南签发的工作签证的人员,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可被授予居民签证[RW4]:
- 持有合格的工作签证: 申请人已根据长期技能短缺清单工作指南持有工作签证连续至少24个月[RW4]。
- 就业和职业: 申请人必须在新西兰拥有最低基本年薪45,000新西兰元的就业,且该职业在其工作签证获批时列于长期技能短缺清单上,或在递交居留申请时列于该清单上,或符合相关工作签证指南的要求[RW4]。
- 职业注册: 如果在新西兰从事该职业需要注册,则申请人必须持有完全注册或临时注册[RW4]。
- 健康和品行: 申请人必须满足健康和品行要求[RW4]。
- 在新西兰境内: 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申请时身处新西兰[RW4]。
注意: 最低基本工资不包括与就业相关的津贴,并按每周40小时计算[RW4]。
就业要求 (RW4.1): 就业还必须符合RW4.1中的标准[RW4.1]。就业必须是:
- 在新西兰;
- 全职工作(平均每周至少30小时);
- 持续性的——永久性或无固定期限,或固定期限至少12个月(见下文);
- 真实的;
- 符合所有相关就业与移民法律(包括书面雇佣协议、休假权利,以及职业安全与健康义务);
- 雇主(包括能影响就业的任何关联人)有遵守就业和移民法律的良好记录,并且未曾根据1961年《刑法》第98条、第98C条或第98D条被定罪。
固定期限就业 (RW4.1): 如果就业期限为固定期限且至少为12个月,新西兰移民局必须确信雇主基于合理理由有真实的理由设定固定期限,已告知雇员雇佣将于何时或以何种方式结束及其原因,并且有能力履行所述条款。真实的理由不包括限制或排除个人根据就业法享有的权利或确定其是否适合长期雇用的理由。该固定期限必须在递交申请和作出决定时均有效。[RW4.1]
人才(艺术、文化和体育)途径
持有根据人才(艺术、文化和体育)工作指南签发签证的人员,如果满足以下要求,可被授予居民签证[RW3]:
- 他们已持有根据人才(艺术、文化和体育)工作指南签发的工作签证至少24个月;且
- 在该签证有效期内,他们在整个24个月的新西兰期间一直积极从事其所申报的艺术、文化或体育领域活动;且
- 他们仍然在该领域杰出;且
- 他们继续留在新西兰,将提升新西兰在该领域的成就和参与度;且
- 他们得到在其申报领域具有全国声誉的新西兰组织的支持;且
- 他们拥有可接受的担保人(见R4.5);且
- 他们满足健康和品行要求;且
- 自其工作签证获批以来,他们及为其申请或获得过1964年《社会保障法》下的福利补助。(根据本指南,持有人的伴侣或子女申请或获得的任何福利补助,均视为持有人申请或获得的福利补助。)
根据这些指南,申请人必须在递交居民签证申请时身处新西兰。[RW3]
宗教工作者途径
针对持有根据宗教工作者指南签发的工作签证的人员,居留指南的目标是为新西兰社区提供实践、维持和推进其宗教信仰的机会,并通过清晰的指南维护移民体系的完整性,确保宗教工作真实可靠[RW7]。
持有根据宗教工作者指南(或在2011年11月5日之前根据牧师、传教士和宗教团体成员指南,或特定目的或活动工作指南)签发签证的人员,如果满足以下要求,可被授予居民签证[RW7.5]:
- 他们已持有一个或多个指定类别的工作签证至少三年,并满足该签证的条件[RW7.5];
- 他们拥有符合宗教工作者担保要求(见下文)的可接受担保人[RW7.5] [RW7.10];
- 他们拥有担保人提供的真实工作聘书,该工作为宗教工作,在新西兰,并且是持续性的(永久性、无固定期限,或固定期限至少五年)[RW7.5];
- 他们年龄在55岁或以下[RW7.5];
- 他们满足最低英语语言要求(见RW5.1)[RW7.5] [RW5];
- 他们拥有至少五年的宗教培训和/或宗教工作经验[RW7.5];
- 他们满足健康和品行要求[RW7.5];
- 自其根据宗教工作者指南获得工作签证以来,他们及为其申请或获得过1964年《社会保障法》下的福利补助。(根据本指南,持有人的伴侣或子女申请或获得的任何福利补助,均视为持有人申请或获得的福利补助。)[RW7.5]
注意: 根据这些指南,申请人必须在递交居民签证申请时身处新西兰。[RW7.5]
宗教工作者的可接受担保人担保
根据宗教工作者途径,可接受的担保人除满足一般可接受担保人标准(见居留可接受担保人)外,还必须满足RW7.10中规定的担保要求。[RW7.10]
申请人必须通过在其居民签证申请中提供填写完整的宗教工作者担保表 (INZ 1190) 来提供担保证据。[RW7.10] 填写该表必须包括:
- 证明担保组织是在慈善服务处注册的慈善机构,且其主要目的是推进宗教信仰的证据;[RW7.10]
- 证明申请人将要从事的工作符合RW7.5(c)要求的证据;[RW7.10]
- 担保组织的一份声明,说明其认为申请人的工作将继续服务于其宗教目标的理由;[RW7.10]
- 组织的担保声明,确认其将在居民签证获批后的五年内履行担保承诺(如可接受担保人标准中所述);[RW7.10]
- 证明担保组织长期需要宗教工作者的信息(可包括但不限于,证明缺乏适合且可担任该宗教工作的新西兰人或居民签证持有人的声明,或关于宗教组织或其信徒增长的信息)。[RW7.10]
对担保组织的要求
担保组织以及与该组织有关联并能影响招聘、雇佣或员工监督的任何人,必须有遵守新西兰现行相关就业与移民法律的良好记录。[RW7.10] 合规包括但不限于:
- 向雇员支付的工资不低于适当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其他约定的行业标准;[RW7.10]
- 满足假期和特殊休假要求以及其他最低法定标准,例如职业安全与健康义务;[RW7.10]
- 仅允许能够在新西兰合法工作且符合其签证条件的人员在该组织工作。[RW7.10]
合规证据可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合规的雇佣协议(如申请人受雇)以及商业、创新与就业部认可的过往合规记录。[RW7.10]
如果担保组织未能满足R5.110中规定的要求,则认为其没有遵守就业和移民法律的记录。[RW7.10] 移民官员也可要求提供其他过往合规证据。[RW7.10] 他们可要求雇主提供证据,证明向申请人提供的薪酬或工作条件不低于为担保组织从事类似工作的新西兰工人的薪酬或工作条件。[RW7.10]
如果新西兰移民局认为授予签证会损害新西兰移民或雇佣关系体系的诚信、可信度或声誉,则将拒绝宗教工作者居民签证申请。[RW7.10]
此外,担保组织及任何关联人不得根据1961年《刑法》第98条、第98C条或第98D条被定罪(见R5.111)。[RW7.10]
宗教工作者签证的条件和有效期
根据宗教工作者指南授予的居民签证需遵守特定条件和旅行有效期规则[RW7.20]。
- 工作限制条件: 签证持有人只能为担保组织从事宗教工作。此条件自签证持有人成为新西兰居民的第一天起适用五年,除非根据RW7.20(d)允许变更[RW7.20]。
- 担保条件: 签证需符合担保人履行R4.10(担保承诺)中规定的义务的条件,自签证持有人成为新西兰居民的第一天起五年[RW7.20]。
- 旅行条件: 根据宗教工作者指南授予的居民签证上的多次入境旅行条件,必须自签证持有人成为新西兰居民的第一天起五年内有效[RW7.20]。
工作限制的变更: 签证持有人可请求变更其居民签证上的条件,以允许其为同一宗教信仰、且以推进宗教为目的的另一注册慈善机构工作[RW7.20]。例如,当签证上注明的担保组织根据2005年《慈善法》第31条被撤销慈善组织注册时,可能需要进行此变更[RW7.20]。
变更的证据: 当请求变更时,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明文件,以确认:
- 新的担保组织是可接受的担保人;且
- 签证持有人将为新担保人从事宗教工作[RW7.20]。
南岛贡献途径
南岛贡献工作指南的目标是:[WR7.1]
- 认可已做出对新西兰及其南岛社区承诺的安居临时移民;以及
- 通过使雇主能够维持经验丰富的劳动力,满足真实的地区劳动力市场需求并促进个体企业生产力;以及
- 最大程度降低新西兰人被取代就业机会或阻碍工资、工作条件或全行业生产力增长改善的风险。
持有根据南岛贡献工作指南签发的工作签证的人员,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标准,可被授予居留类签证[RW8]:
- 他们已根据南岛贡献工作指南持有工作签证连续至少24个月[RW8]。
- 在这24个月期间,他们在其签证指定的地区和行业从事全职工作(平均每周至少30小时)[RW8]。就业必须由有遵守就业和移民法律良好记录,且不在商业、创新与就业部维护的不合规雇主名单上的雇主(包括与雇主有关联并能影响招聘、雇佣或员工监督的任何人)提供[RW8][R5.110][Appendix 10]。
- 他们拥有当前就业或工作聘书,该工作为[RW8]:
- 全职工作(每周至少30小时);
- 真实的;
- 持续且可持续的(永久性、无固定期限,或固定期限至少24个月);
- 在其南岛贡献工作签证指定的地区和行业内;
- 条款和条件不低于新西兰劳动力市场水平;且
- 雇主(包括关联人)有遵守就业和移民法律的良好记录[R5.110.1][R5.110.5],并且未曾根据1961年《刑法》第98条、第98C条或第98D条被定罪[R5.111]。
- 如果所从事的职业需要注册才能执业,他们需持有完全注册或临时注册[RW8]。
- 他们满足健康和品行要求[RW8][A4][A5]。
RW5中的英语语言要求不适用于南岛贡献居民签证申请的主申请人、伴侣或受抚养子女[RW5]。
曾提供虚假文件的菲律宾乳业工人 (RW8.10)
以下特殊指南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申请人:
- 是菲律宾国民;
- 受A5.25(i)约束,因为移民官员基于概率平衡确定,他们在申请新西兰签证过程中提供了任何关于其工作经验的虚假、误导或伪造的陈述、信息、证据或材料;
- 在2015年9月1日之前获得了在奶牛场工作的必要技能工作签证;且
- 正在申请南岛贡献居民签证,并且拥有持续就业或奶牛场的工作聘书。
尽管根据南岛贡献指南要求申请人品行良好,但符合上述标准的申请人仍可被授予南岛贡献居民签证,如果他们:
- 自满足(a)(iii)要求的签证获批以来,未在申请新西兰签证过程中隐瞒信息或提供进一步的虚假、误导或伪造信息;且
- 满足获得南岛贡献居民签证的所有其他标准,包括不落入A5.25除(i)之外的任何其他规定[RW8.10]。
英语语言要求
对于工作转居留类别申请中包含的任何年满16岁的伴侣或受抚养子女(南岛贡献居民签证申请除外),他们必须要么:
- 证明其达到最低英语标准;或
- 预先购买ESOL英语培训[RW5]。
宗教工作者指南下的主申请人也必须达到最低英语标准[RW5]。
最低英语标准旨在确保该人员的英语语言能力足以帮助其在新西兰成功定居[RW5]。
南岛贡献居民签证申请中包含的伴侣和受抚养子女免于这些英语语言要求[RW5]。
缴纳ESOL学费
如果申请人未达到最低英语标准,符合预购ESOL培训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向新西兰移民局支付所需费用,以向高等教育委员会 (TEC) 预购ESOL英语培训[RW5.20]。预购培训的金额根据申请人的英语语言测试成绩按以下表格确定[RW5.40]。该费用包括申请人的ESOL培训权利(“ESOL权利”列)以及新西兰移民局和TEC的行政管理费用[RW5.40]。
| 测试 | 总分 | 费用 (新西兰元) | ESOL权利 (新西兰元) |
|---|---|---|---|
| IELTS(普通类或学术类) | 4.5 至低于 5.0 | 1,735 | 1,531.82 |
| TOEFL iBT | 32–34 | 1,735 | 1,531.82 |
| PTE 学术英语考试 | 30–35 | 1,735 | 1,531.82 |
| B2 First / B2 First for Schools | 147–153 | 1,735 | 1,531.82 |
| OET | 不适用 (见RW5.1.1) | 1,735 | 1,531.82 |
| IELTS(普通类或学术类) | 4.0 至低于 4.5 | 3,420 | 3,063.64 |
| TOEFL iBT | 31 | 3,420 | 3,063.64 |
| PTE 学术英语考试 | 29 | 3,420 | 3,063.64 |
| B2 First / B2 First for Schools | 142–146 | 3,420 | 3,063.64 |
| OET | 未能在全部四项技能中达到C级或以上,但至少全部四项技能达到D级 | 3,420 | 3,063.64 |
| IELTS(普通类或学术类) | 3.5 至低于 4.0 | 5,110 | 4,600.00 |
| IELTS(普通类或学术类) | 低于 3.5 | 6,795 | 6,131.82 |
| TOEFL iBT | 低于 31 | 6,795 | 6,131.82 |
| PTE 学术英语考试 | 低于 29 | 6,795 | 6,131.82 |
| B2 First / B2 First for Schools | 低于 142 | 6,795 | 6,131.82 |
| OET | 未能在全部四项技能中达到至少D级 | 6,795 | 6,131.82 |
如果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英语语言测试成绩,则适用最高费用6,795新西兰元[RW5.40]。
任何应付的ESOL学费必须在居留类签证获批前缴纳。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给新西兰移民局,居留类签证申请必须被拒绝[RW5.45]。
ESOL培训安排
一旦ESOL学费支付完毕,高等教育委员会 (TEC) 将安排培训。申请人有权获得相当于ESOL学费中ESOL权利部分的培训。这不包括新西兰移民局和TEC的行政管理费用。TEC向申请人提供一份新西兰合适的ESOL培训提供者名单,申请人可从中指定一家。TEC管理选定的ESOL培训提供者与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申请人必须告知TEC其新西兰地址。[RW5.25]
申请人与TEC的协议
如果申请人预购了ESOL培训,还必须与TEC签署一份协议。协议内容由新西兰移民局和TEC确定。通过该协议,申请人确认其理解参加新西兰ESOL培训的规定和退款条款。协议包含一份附表,列明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购买的培训金额。[RW5.30]
根据RW5.1,如果一个人满足以下条件,则达到最低英语标准[RW5.1]:
- 提供可接受的英语语言测试成绩(在递交申请时测试日期不超过2年),且考试成绩是通过在考试中心亲自参加考试获得的——远程或“在家”考试不接受;或
- 提供英语背景的证据(见RW5.5),并获得移民官员认可为达到该标准;或
- 提供其他证据,使移民官员在考虑该证据及申请的所有情况后,确信该人员达到了标准。可考虑的情况包括申请人当前和以往的居住国、居住时间、申请人及其家人是讲英语还是其他语言、其就业和学历性质,以及这些是否可能要求英语能力。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申请人依赖英语背景或其他证据,移民官员仍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英语语言测试成绩。当提出该要求时,测试成绩将用于确定是否达到最低标准[RW5.1]。
注意: 在决定要求测试成绩之前,必须充分考虑所有英语语言能力的证据。如果要求提供测试成绩,必须清楚记录原因并传达给申请人。新西兰移民局认可的测试评估听力、阅读、写作和口语。[RW5.1]
根据RW5.1.1,以下英语语言测试成绩是可接受的[RW5.1]:
| 测试 | 要求的最低分数 |
|---|---|
| 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 (IELTS) – 普通类或学术类 | 总分 5.0 或以上 |
| 托福网考 (TOEFL iBT) | 总分 35 或以上 |
| 培生学术英语考试 (PTE Academic) | 总分 36 或以上 |
| B2 First(英语第一证书)(原名剑桥英语:第一 (FCE)) 或 B2 First for Schools(原名剑桥英语:校园版第一 (FCE)) | 总分 154 或以上 |
| 职业英语测试 (OET) | 全部四项技能(听力、阅读、写作和口语)达到 C 级或以上* |
* OET 要求全部四项技能达到 C 级或以上,因为该测试没有总分。
英语背景的证据 (RW5.5)
英语背景可以通过提供以下任一文件的原件或核证副本证明[RW5.5]:
- 在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学校完成全部小学教育和至少3年中学教育(即相当于新西兰第3至5年级或9至11年级);或
- 在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学校完成至少5年中学教育(即相当于新西兰第3至7年级或9至13年级);或
- 在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院校完成至少为期3年并获得高等教育资格证书的课程;或
- 申请人持有英国或新加坡的普通教育证书 (GCE) ‘A’ Level,且英语科目最低达到 C 级(通过科目必须特别包括英语语言或文学,或英语应用);或
- 申请人持有国际文凭大学预科项目——全英文授课的完全文凭;或
- 申请人持有剑桥英语能力证书——最低达到 C 级;或
- 申请人持有香港高级程度会考 (HKALE),包括英语应用科最低达到 C 级;或
- 申请人持有 STPM 920(马来西亚)——英语文学科目达到 A 或 B 级;或
- 申请人持有剑桥大学与马来亚大学联办的普通教育证书 (GCE) “A” Level,最低达到 C 级。通过科目必须特别包括英语或普通试卷;或
- 申请人持有南非大学入学资格证书,包括英语(高级)最低达到 D 级;或
- 申请人持有南非高级证书,包括英语(高级)最低达到 D 级,并注明“免大学入学资格考试”;或
- 申请人持有完成第七年级时获得的新西兰大学入学资格。
在新西兰就业作为英语背景的证据 (RW5.10)
根据RW5.10,如果申请人已在新西兰全职合法从事某一职业至少12个月,且英语为就业语言,也可被视为具有英语背景。自雇职业不符合此处的“就业”定义。[RW5.10]
就业和英语语言证据 (RW5.15)
根据RW5.15,在新西兰全职就业至少12个月(如RW5.10所述)的证据是以下文件的原件或核证副本:
- 雇主使用公司信笺出具的推荐信,注明职业、就业日期、联系电话和雇主地址;或
- 雇佣协议及雇主确认申请人仍在其单位工作的证明。
此外,证明英语是就业语言的证据是雇主出具的书面声明,说明英语是该就业中使用的主要语言。[RW5.15]
完成协议
当居留类签证申请原则上获批后,申请人将收到两份协议,供申请中每位参加英语语言培训的人员填写。[RW5.35]
协议填写完毕后,一份由申请人保留,另一份连同培训费交回新西兰移民局审理办公室。[RW5.35]
如果协议未在新西兰移民局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并交回新西兰移民局,居留类签证申请必须被拒绝。[RW5.35]
新西兰移民局保存的协议副本应发送给TEC。[RW5.35]
ESOL学费退款
如果已缴纳ESOL学费,但申请中包含的主申请人、伴侣和受抚养子女未实际定居,则可向新西兰移民局书面申请退款[RW5.55]。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RW5.55]。
如果退款请求的提出时间晚于允许前往新西兰的旅行条件有效期届满后六个月,则必须拒绝该退款请求[RW5.55]。
移民官员在考虑退款请求时,必须确信申请中包含的主申请人、伴侣和受抚养子女[RW5.55]:
- 尚未定居;且
- 不持有当前有效的居留类签证。
仅退还ESOL权利部分;新西兰移民局和TEC的行政管理费用不予退还[RW5.55]。
解释与特殊情况
- “相关联的工作转居留签证申请”是指导致申请人持有至少24个月工作签证、并作为其居留申请基础的申请。[RW2]
- 申请人在递交居留申请时必须实际身处新西兰。[RW2]
- 如果就业为固定期限且至少12个月,则该期限必须在递交申请和作出决定时均有效:申请人必须仍处于该就业状态,或聘书必须仍然有效。[RW2.5]
- 对于工资计算,只考虑基本工资;津贴和福利不计入。如果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超过每周40小时,则按每周40小时评估基本工资。[RW2]
- 较早的55,000新西兰元工资门槛仅适用于与2019年10月7日之前递交的工作签证申请相关的申请。[RW2]
- 对于永久居民签证途径,在递交居留类签证申请时,基本工资必须至少为90,000新西兰元,并且只有相关联的人才(认证雇主)工作签证申请是在2019年10月7日之前递交的申请人才有资格。[RW2.1]
- 对于人才(艺术、文化和体育)途径,申请人的伴侣或子女申请或获得的任何福利补助均视为申请人本人申请或获得,且申请人必须在递交居留申请时身处新西兰。[RW3]
- 对于人才(艺术、文化和体育)途径,“具有全国声誉的新西兰组织”定义为在艺术、文化或体育领域拥有全国公认卓越记录的新西兰组织,或在培养艺术、文化或体育领域杰出人才方面拥有全国公认卓越记录的新西兰组织。[RW3.1]
- 对于长期技能短缺清单途径,最低基本工资45,000新西兰元不包括津贴,并按每周40小时计算。如果申请人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超过每周40小时,仍按每周40小时评估基本工资。该职业必须在其工作签证获批时或递交居留申请时列于长期技能短缺清单上,或者必须符合相关工作签证指南下的替代要求。[RW4]
- 任何ESOL学费必须在居留类签证获批前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将导致申请被拒绝。[RW5.45]
- 根据RW5.50,已预购的ESOL培训必须在付款之日起五年内参加并完成。如果申请人在该五年期内未参加培训,则不再提供进一步的ESOL培训,除非额外付款,且不予退款。[RW5.50]
- 对于宗教工作者途径,“宗教工作”必须主要是教导或指导宗教经文或哲学、主持宗教实践、礼拜或祈祷、举行宗教入门仪式、授任或仪式、牧师或教牧关怀,或宗教领导角色。[RW7.5] 支持性角色(例如烹饪、清洁)可以是宗教工作者可能从事的次要角色;次要角色本身不构成合格的宗教工作。宗教学习不被视为宗教工作。[RW7.5] 宗教工作可以是有薪、领津贴、无薪或通过其他安排支付。[RW7.5] 如果宗教工作者受雇于担保组织,担保组织必须提供担保义务期内的雇佣协议;否则,必须提供包括主要和次要角色的工作描述。[RW7.5]
- 根据南岛贡献途径授予的居民签证须遵守条件:主申请人必须在居民签证获批之日起的24个月内,在其南岛贡献工作签证指定的地区保持全职就业,必须在受条件约束期间告知新西兰移民局任何住址变更,并且必须在30个月内提交符合就业要求的证据。当新西兰移民局确信条件已满足时,移民官员将取消主申请人及任何随行家庭成员居民签证上的条件。[RW8.5]
引用
- R-residence-from-work-category — Residence from Work Category
- RV1.1 — Objectives
- RW1 — Objective
- RW2 — Residence instructions for holders of work visas granted under the Talent (Accredited Employers) work instructions
- RW2.1 — Eligibility for a permanent resident visa
- RW2.5 — Requirements for employment
- RW2.5.1 — Requirements for employment for a stated term
- RW2.10 — Evidential requirements
- RW3 — Residence instructions for holders of work visas granted under the Talent (Arts, Culture and Sports) work instructions
- RW3.1 — Definition of 'New Zealand organisation of national repute'
- RW3.5 — Support by a New Zealand organisation of national repute and sponsorship by an acceptable sponsor
- RW3.10 — Evidential requirements
- RW4 — Residence instructions for holders of work visas granted under the long term skill shortage list work instructions
- RW4.1 — Requirements for employment
- RW4.5 — Evidential requirements
- RW5 — English language requirements under the Residence from Work Category
- RW5.1 — Minimum standard of English
- RW5.5 — Evidence of an English-speaking background
- RW5.10 — Employment in New Zealand as English-speaking background
- RW5.15 — Evidence of employment in New Zealand
- RW5.20 — INZ to collect charge on behalf of TEC
- RW5.25 — TEC to arrange ESOL tuition
- RW5.30 — Applicant's Agreement with TEC
- RW5.35 — Completion of agreement
- RW5.40 — The amount of ESOL tuition to be pre-purchased
- RW5.45 — Failure to pre-purchase ESOL tuition
- RW5.50 — Limited period to use ESOL tuition
- RW5.55 — Refunds of ESOL tuition money
- RW7 — Residence instructions for holders of work visas granted under religious worker instructions
- RW7.5 — Residence instructions for holders of work visas granted under Religious Worker instructions
- RW7.10 — Sponsorship by an acceptable sponsor
- RW7.15 — Evidential requirements
- RW7.20 — Conditions and currency of Religious Worker visas
- WR7.1 — Objective
- RW8 — Residence instructions for holders of work visas granted under South Island Contribution work instructions
- RW8.5 — Resident visa subject to conditions
- RW8.10 — South Island Contribution resident visas for Filipino dairy workers who have provided false documents
- R5.110 — Compliance with employment and immigration law
- R5.110.1 — Compliance with employment and immigration law
- R5.110.5 — Compliance with employment and immigration law
- R5.111 — Convictions under the Crimes Act 1961
- A4 — Health Requirements
- A5 — Character Requirements
- [Appendix 10 — Rules for non-compliant employers (employment standards-related non-compliance)](../../raw/A/Appendix 10/appendix-10-rules-for-non-compliant-employers-employment-standards-related-non-compliance.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