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类别居留签证
允许新西兰公民和居民类签证持有人的父母通过父母类别下的两阶段意向表达和居民申请流程在新西兰生活。
- Status
- active
- Updated
- 2026-04-30
- Also known as
- Parent Category
- Sources
- F4F4.1F4.5F4.10F4.15F4.20F4.30F4.35F4.35.1F4.35.5F4.35.5.1F4.35.5.10F4.35.5.15F4.40F4.40.1F4.40.5F4.40.10F4.40.15F4.40.20F4.40.25F4.40.30F4.40.35F4.40.40F4.45R4.10R4.15
概览
父母类别是根据家庭类别为新西兰公民或居民类签证持有人的父母设立的居民类别。现行指示于 2025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规定了两阶段流程:必须先提交意向书(EOI),随后从意向书池中被选中才可能收到申请居民签证的邀请。每年原则上批准的人数上限为 2,500 人(截至 6 月 30 日的年度)。[F4.1]
现有两个意向书池:排队池(适用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或之前提交的意向书),以及抽签池(适用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及之后提交的意向书)。抽签池中的意向书会定期随机抽取,直至达到年度配额;排队池中的意向书则按提交日期顺序选取。如果移民官确信意向书中的声明可信,被选中的意向书可能导致收到申请邀请。[F4.5]
如何申请
- 按规定方式提交意向书。[F4.1]
- 意向书进入池中。移民官会评估意向书中关于健康、品行、英语语言、家庭关系及担保的声明是否可信。如果可信,该意向书可能会导致收到居民签证申请邀请。[F4.1]
- 收到邀请后,在申请邀请函签发之日起四个月内递交居民申请。[F4.1]
递交申请时,申请邀请必须未被撤销。[F4.10] 4. 如果申请人满足健康、品行、英语语言、家庭关系及担保(包括最低收入门槛)等要求,居民申请将获得批准。[F4.1]
每年 2,500 人的原则上批准上限适用于所有父母类别申请。在 2022 年 10 月 12 日之前撤回意向书的人,可以重新提交一份意向书进入排队池,该意向书将随下一次抽签一同被抽取。[F4.1]
意向书(EOI)池
排队池: 包含 2022 年 10 月 11 日或之前提交的意向书。这些意向书没有到期日期,按提交时间顺序选取。[F4.5]
抽签池: 包含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及之后提交的意向书。该池中的意向书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除非在此期间未进行任何抽取——在这种情况下,该意向书将保持有效,直至抽签池进行下一次抽取。到期后,该意向书将被移除。如果意向书被选中并导致申请邀请,或被选中后移民官认定申请人不符合要求,或该意向书包含已存在于抽签池另一份意向书中的人,该意向书也会被移除。[F4.5]
主申请人或副申请人在任何时候只能在每个池中各持有一份意向书。[F4.5]
意向书提交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交填妥的父母类别意向书表格并支付规定费用。通过提交意向书,申请人声明有关身份、健康、品行、英语语言能力(或打算预购 ESOL 课程)、与担保成年子女及其他子女的家庭关系、担保人资格及过去三年收入的信息,以及——如果申请人持有或曾持有 Parent Boost 访客签证——在持有该签证期间保持了可接受的旅行/健康保险且无未清偿的政府债务。[F4.5]
从池中选取
意向书由商业、创新和就业部代表政府定期选取。[F4.5]
- 抽签池选取: 随机选取意向书,直至达到填补年度签证配额所需的潜在申请人数量。要符合资格,意向书须在选取月份的第一天之前提交。[F4.5]
- 排队池选取: 按日期顺序选取意向书,最早提交的优先,直至达到年度签证配额。[F4.5]
先前撤回意向书的重新提交
如果某份意向书在 2019 年 10 月 7 日已在池中,且后来在 2022 年 10 月 12 日之前被撤回,则自 2022 年 10 月 12 日或之后,可为同一人提交一份新的意向书至排队池(而非抽签池)。选取顺序将以被撤回意向书的原始提交日期为准。该人必须填写规定表格并支付费用。[F4.5]
申请邀请书(ITA)
选取后,如果移民官确信以下情况,则可签发申请邀请书:
- 信息未表明存在会阻碍授予居民签证的健康或品行问题;[F4.5]
- 关于英语语言的声明可信,或申请人打算预购 ESOL 课程;[F4.5]
- 父母与担保成年子女及其他子女的关系似乎符合要求;[F4.5]
- 担保人很可能满足担保和收入要求(包括在申请邀请书签发之日前三年内,至少有 2 个 12 个月的期间达到最低收入门槛);[F4.5]
- 如果考虑联合担保,则看起来联合担保的要求能够满足;以及 [F4.5]
- 对于 Parent Boost 访客签证持有人,其保持了可接受的保险且在签证期间无未清偿的政府债务的说法可信。[F4.5]
移民官可要求提供进一步证据以确定可信度,如果声明不可信或不足以满足父母类别要求,则可决定不签发申请邀请书。意向书被选中并不赋予获得申请邀请书的权利,申请邀请书的签发或撤销由部长或移民官酌情决定。申请邀请书并不保证随后的居民申请会获得批准。[F4.5]
资格标准
主申请人必须是新西兰公民或居民子女的父母,且该子女有资格担保他们。[F4]
要收到申请邀请,意向书必须证明在健康、品行、英语语言、家庭关系和担保方面的声明可信。[F4.1]
要获得批准,申请人必须完全满足健康、品行、英语语言、家庭关系和担保(包括最低收入门槛)的要求。[F4.1]
根据本指示获得批准还需要申请人满足 F4.15 中的父母类别要求。具体而言,申请人必须:[F4.15]
- 满足健康和品行要求;[F4.15]
- 达到最低英语标准或预购 ESOL 课程;[F4.15]
- 无受抚养子女;[F4.15]
- 至少有一位担保成年子女满足家庭关系和担保要求,包括最低收入门槛;[F4.15]
- 如果联合担保,各担保人均须满足担保要求以及联合担保要求;[F4.15]
- 满足证据要求;[F4.15]
- 如果持有或曾持有 Parent Boost 访客签证,则须在适当期间内保持了可接受的旅行/健康保险,且在持有该签证期间无未清偿的政府债务。[F4.15]
此外,担保成年子女或联合担保人的收入根据 F4.35.5 进行评估。[F4.10]
此外,要提交有效的意向书,申请人必须:
- 填妥父母类别意向书表格并支付规定费用;[F4.5]
- 声明身份、健康、品行、英语语言能力(或打算预购 ESOL 课程)以及与子女的关系;[F4.5]
- 提供担保人的资格及过去三年的收入详情;以及 [F4.5]
- 如果申请人持有或曾持有 Parent Boost 访客签证,声明其保持了可接受的旅行/健康保险且无未清偿的政府债务。[F4.5]
一名申请人在每个池中只能持有一份意向书;如果一份意向书中包含已存在于抽签池另一份意向书中的人,该意向书将从抽签池中移除。[F4.5]
家庭关系要求
父母类别对谁符合子女资格、绝对禁止有受抚养子女以及对祖父母和法定监护人的特殊安排制定了具体规则。[F4.30]
谁被视为申请人的子女
就父母类别而言,申请人的子女包括:[F4.30]
- 申请人的所有亲生或收养子女;[F4.30]
- 申请人伴侣的任何子女(无论该伴侣是否包含在申请中),前提是该子女在其与主申请人关系开始至年满 18 岁期间,与主申请人共同生活了绝大部分时间。[F4.30]
若申请人是法定监护人,申请人的子女还包括新西兰公民或居民担保人、申请人的所有亲生和收养子女、他们担任(或曾经担任)法定监护人的任何子女(因该子女的父母已故),以及申请人伴侣的任何子女(同样适用绝大部分时间标准)。[F4.30]
若申请人是祖父母,申请人的子女包括新西兰公民或居民担保人、申请人的所有亲生和收养子女,以及申请人伴侣的任何子女(同样适用绝大部分时间标准)。[F4.30]
申请人不得有受抚养子女
父母类别下的申请人不得有任何受抚养子女(定义见 F4.20)。如果申请中包含的任何申请人有受抚养子女,该申请将被拒绝。[F4.30]
祖父母和法定监护人
在父母类别下,仅可担保一位祖父母及其伴侣,或一位法定监护人及其伴侣。[F4.30]
祖父母: 若担保人(成年子女)的父母均已去世,则担保人的祖父母及其伴侣将被视为“父母”,担保人将被视为“成年子女”,适用于父母类别。[F4.30]
法定监护人: 担保人(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及其伴侣将被视为“父母”,担保人将被视为“成年子女”,适用于父母类别,前提是:[F4.30]
- 担保人的父母在担保人年满 18 岁之前均已去世;[F4.30]
- 申请人在担保人年满 18 岁之前已取得对担保人的法定监护权(监护权及控制担保人抚养的权利);且 [F4.30]
- 申请人是担保人最近的法定监护人。[F4.30]
担保要求
谁可以担保
父母类别申请中的担保人必须是:[F4.35.1]
- 主申请人的成年子女;或
- 该成年子女及其伴侣(联合担保);或
- 该成年子女以及任一申请人的另一名成年子女(联合担保)。
每位担保人必须:[F4.35.1]
- 是可接受的担保人(依据移民指示要求);
- 满足担保人的最低收入要求(见下文);
- 同意在 10 年担保期内履行担保义务 [R4.10],若违反这些义务,将适用 R4.15 中的后果(包括政府债务和签证持有人可能被驱逐出境的责任);[R4.15]
- 不是受抚养子女。
一份申请中最多可有两人担任担保人,每位担保人最多可担保六位父母。[F4.35.1]
最低收入要求
担保人或联合担保人的总收入必须达到最低收入门槛(计算方法如下),并且在意向书被选中前的 3 年内,必须有两个 12 个月的期间达到该门槛。这两个期间不能重叠;若是联合担保人,两位担保人的期间必须相同。[F4.35.5]
担保成年子女的伴侣的收入,只有当该伴侣是联合担保人、与担保成年子女以真实稳定的伴侣关系共同生活至少 12 个月,并且符合伴侣关系认可要求时,才可计算在内。[F4.35.5]
最低收入门槛
门槛计算方式如下:[F4.35.5.1]
- 担保一位父母,为新西兰年收入中位数的 1.5 倍;
- 每增加一位父母,额外增加中位收入的 0.5 倍;以及
- 若由两人联合担保,则额外增加中位收入的 0.5 倍(合计)。
中位收入基于新西兰统计局的中位时薪,按每周 40 小时折算。[F4.35.5.1]
当前门槛(自 2025 年 2 月 28 日起生效),基于中位收入 69,804.80 新西兰元:
一位担保人: [F4.35.5.1]
| 父母人数 | 最低收入 |
|---|---|
| 1 | $104,707.20 |
| 2 | $139,609.60 |
| 3 | $174,512.00 |
| 4 | $209,414.40 |
| 5 | $244,316.80 |
| 6 | $279,219.20 |
两位(联合)担保人: [F4.35.5.1]
| 父母人数 | 最低合计收入 |
|---|---|
| 1 | $139,609.60 |
| 2 | $174,512.00 |
| 3 | $209,414.40 |
| 4 | $244,316.80 |
| 5 | $279,219.20 |
| 6 | $314,121.60 |
(对于较早期间,请参阅操作手册中的完整表格。)[F4.35.5.1]
证据要求
仅认可记录在担保人新西兰税务局税务对账单(收入总结)上的应税收入。对于自雇担保人,仅考虑最近三个财政年度的最终税务汇总上的应税收入。[F4.35.5.10]
来自公司或信托的收入不得计算在内,除非已作为股东雇员薪资、股息或信托收入直接支付给担保人,并且必须显示在担保人的税务局税务对账单上。[F4.35.5.10]
所有其收入被用于达到门槛的担保人,均须满足这些证据要求。[F4.35.5.10]
计算受担保父母的人数
受担保父母的总人数包括本次申请中担保人之前担保的且在 10 年担保期内仍有效的任何人(及其伴侣),以及当前申请中包含的任何人。[F4.35.5.15]
注意:若在 2019 年 10 月 7 日之前指示下处理的申请中使用了伴侣的收入,但该伴侣并非担保人,则就本规定而言,该人不计入受担保父母人数。[F4.35.5.15]
签证条件
根据父母类别授予的居民签证,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签证持有人成为新西兰居民的首日起的 10 年内,担保人必须履行其担保义务。[F4.45]
根据父母类别授予的居民签证上的多次入境旅行条件,必须自签证持有人成为新西兰居民的首日起,有效期 10 年。这些条件是依据《2009 年移民法》第 49 条和第 55 条施加的。[F4.45]
证据要求
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证据
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证据是证明该关系的出生证明原件或经核证副本、户籍登记文件(如果这些文件能够证明该关系)或收养证明(见 R3)。也可提供或要求提供其他能证明该关系的证据。[F4.40.1]
担保成年子女父母去世情况下与祖父母关系的证据
担保人与祖父母关系的证据是出生证明、户籍登记文件或收养证明的原件或经核证副本。也可提供或要求提供其他支持性证据。[F4.40.5]
担保成年子女父母去世情况下的法定监护权证据
法定监护权证据包括显示主申请人在担保人年满 18 岁前拥有监护权和控制其抚养权利的文件,例如:
- 法律文件(如遗嘱),指定主申请人在其父母去世的情况下作为担保人的监护人;[F4.40.10]
- 在父母去世后及担保人年满 18 岁之前,授予法定监护权的法庭命令;[F4.40.10]
- 表明在父母去世后及担保人年满 18 岁之前,担保人与主申请人共同居住的文件;[F4.40.10]
- 医疗和学校记录,表明在父母去世后及担保人年满 18 岁之前,主申请人担当了担保人的家长角色。[F4.40.10]
父母去世的证据
担保成年子女的父母去世的证据是双亲的死亡证明原件或经核证副本。若无法取得死亡证明,则需提供其他书面证据,以使移民官确信其父母已故及去世日期。即使可能存在延迟或费用,死亡证明仍被视为可取得。[F4.40.15]
受抚养关系证据
年满 20 岁及以下,若子女未婚,则推定其为受抚养。对于 21 至 24 岁的子女,可能需要提供实际独立的证据。[F4.40.20]
担保证据
证据为一份新西兰居民担保表格,确认担保人满足可接受担保人的要求,并包含所需的义务承诺。[F4.40.25]
担保人满足最低收入要求的证据
满足最低收入要求的证据必须通过年度税务局税务对账单或收入总结来证明,视担保人的就业状况而定。[F4.40.30]
“通常居住在新西兰”的证据
证明担保人通常居住在新西兰的证据可包括写给担保人的信件、就业记录、离开新西兰的旅行记录、银行记录、地税单、税务局记录、抵押文件、租赁和公用事业供应协议,以及显示已将家庭物品移至新西兰的文件。[F4.40.35]
家庭详细信息及文件的核实
移民官可查阅申请人、家庭成员或担保人之前提交的申请,以核实有关家庭详情的声明。税务对账单可由税务局核实。[F4.40.40]
解释与边缘情况
不签发申请邀请书的酌情权: 即使意向书被选中,若所作声明不可信或不足以满足该类别要求,移民官仍可决定不签发邀请。移民官可要求提供进一步证据以检验可信度。任何人都无权获得申请邀请书;签发或撤销的决定属酌情决定。[F4.5]
意向书中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若在相关意向书中提供了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隐瞒了相关不利信息,或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未告知可能影响决定的重大情况变化,则构成拒绝后续居民申请的理由。[F4.5]
- 无需知晓虚假/误导性信息:即使申请人不知道信息为虚假,也不知道该信息被提供,且无意欺骗,申请仍可被拒绝。[F4.5]
- 对于隐瞒信息,移民官必须确信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知晓该信息,但无需确定欺骗意图。[F4.5]
- 若代理人提供了虚假信息,移民官无需确定代理人是否知晓其为虚假。[F4.5]
- 虽有这些理由,移民官在拒绝前必须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即该决定并非自动作出)。[F4.5]
意向书移除: 若一份意向书中包含已存在于抽签池另一份意向书中的人,或到期,或被选中后移民官认定申请人不符合要求,则该意向书将从抽签池中移除。[F4.5]
排队池意向书与先前撤回的意向书: 特别规定允许将先前撤回的意向书重新提交至排队池,并保留原始提交日期以确定排队顺序。这仅适用于原意向书在 2019 年 10 月 7 日已在池中,且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前被撤回的情况。[F4.5]
不保证获得居民身份: 申请邀请书并不保证随后的居民申请会获得批准;在做出居民身份决定时,必须满足所有类别和通用要求(包括健康和品行)。[F4.5]
邀请的有效性
只有在已收到申请邀请、在邀请函签发之日起四个月内递交申请且邀请未被撤销的情况下,申请人才可根据父母类别申请居民签证。[F4.10]
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父母类别。
受抚养子女
若子女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为受抚养,无论《2009 年移民法》第 4 条中的定义如何:[F4.20]
-
21 至 24 岁:
- 无自己的子女;
- 单身(根据家庭类别居民指示的定义);且
- 在经济上完全或实质性依赖其父母,无论是否与其同住。
-
18 至 20 岁:
- 无自己的子女;且
- 单身。
-
17 岁或以下:
- 单身。
在评估 21 至 24 岁子女是否在经济上完全或实质性依赖其父母时,移民官会考虑整个申请以及所有相关因素,包括子女是否:
- 从事有偿工作(全职或兼职)及其持续时间;
- 拥有任何其他独立的经济来源;
- 与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同住,以及获得其他支持的程度;或
- 正在学习,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F4.20]
成年子女
就父母类别而言,“成年子女”指年满 18 岁的子女,除非其为受抚养(见上文受抚养子女定义)。[F4.20]
用于担保目的的成年子女
就担保目的而言,“成年子女”指年满 18 岁的子女。但是,18 至 24 岁的子女仅在能使移民官确信他们能够履行担保义务(见担保要求)并满足最低收入要求(见 F4.35.5)的情况下,方被视为用于担保的成年子女。[F4.20]
由同时也是受抚养子女的成年子女担保的父母,将不满足 F4.30.5 中的家庭关系要求。
通常居住在新西兰
就担保目的而言,若移民官确信新西兰是其主要固定居所(见 F4.35.1 中的担保要求),则该人“通常居住”在新西兰。[F4.20]
持有 Parent Boost 访客签证期间保持可接受的旅行和/或健康保险
保持可接受的旅行和/或健康保险包括仅因保险公司或银行的错误导致未能获得所需保险且之后尽快恢复保险而造成的无保险期间。错误不包括保险公司作出失效、取消或拒绝提供所需保险的决定的情况。[F4.20]
持有 Parent Boost 访客签证期间对政府的债务
持有 Parent Boost 访客签证期间对政府的债务,指作为 Parent Boost 访客签证持有人,无资格却接受新西兰政府机构和/或皇家实体提供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F4.20]
引用
- F4 — 父母类别
- F4.1 — 要求摘要
- F4.5 — 意向书(EOI)与居民签证申请邀请
- F4.10 — 申请居民签证与评估居民申请
- F4.15 — 父母类别要求
- F4.20 — 定义
- F4.30 — 父母类别家庭关系要求
- F4.35 — 担保要求
- F4.35.1 — 一般要求
- F4.35.5 — 担保人最低收入要求
- F4.35.5.1 — 最低收入门槛
- F4.35.5.10 — 担保人收入的证据要求
- F4.35.5.15 — 如何计算受担保的人数
- F4.40 — 证据
- F4.40.1 — 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证据
- F4.40.5 — 与祖父母关系的证据
- F4.40.10 — 法定监护权的证据
- F4.40.15 — 父母去世的证据
- F4.40.20 — 受抚养关系的证据
- F4.40.25 — 担保证据
- F4.40.30 — 担保人满足最低收入要求的证据
- F4.40.35 — “通常居住在新西兰”的证据
- F4.40.40 — 家庭详细信息及文件的核实
- F4.45 — 父母类别下授予的居民签证的条件
- R4.10 — 担保义务
- R4.15 — 违反担保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