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工作签证定义
定义了工作目的下的“工作”、“全职工作”和“新西兰”,以及整个工作指引中使用的“新西兰市场费率”。
- Status
- active
- Updated
- 2026-04-30
- Sources
- W2.2W2.2.1W2.2.5W2.2.10W2.2.15
工作签证定义
概览
工作签证操作说明定义了所有工作签证类别中使用的关键术语。[W2.2]
- 工作 是指为获得收益或报酬而从事的任何活动,但特定情况除外,例如某些商务访问、官方外交工作、认可奖学金、政府客人、经认可的来访媒体、艺术节以及为环境保护部从事的志愿工作。[W2.2.1]
- 收益或报酬 包括任何可用金钱衡量的支付或福利;该定义也涵盖自雇。[W2.2.1]
- 在新西兰工作 包括在领海、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内的船只、人工岛屿、设施或构筑物上从事的活动,以及在新西兰注册的、在上述区域内作业的船舶上从事的活动,无论报酬源自何处。[W2.2.5]
- 全职工作 在所有工作签证操作说明中,除非具体说明另有规定,指每周至少 30 小时的工作。[W2.2.10]
- 新西兰市场薪酬水平 是为招聘新西兰公民或居民类签证持有人从事等效工作而需向其支付的薪酬水平,通过行业薪酬、集体协议、地区和经验等因素进行评估。[W2.2.15]
定义
W2.2.1 – “工作”的定义
工作是指为获得收益或报酬而从事的任何活动。但不包括:[W2.2.1]
- 从事 V3.5(b) 条所列商务活动的人员访问;
- 为任何政府,或根据 1968 年《外交特权与豁免法》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任何政府间或国际组织服务而从事的公务(见 H2);
- 根据部长认可的奖学金或其他奖励进行的学习或培训;
- 政府客人(由内政部访问与礼仪办公室授予身份)的访问;
- 满足 V3.55、V3.85、V3.130、V3.140 或 V3.150 特殊要求的人员访问;
- 为环境保护部从事的志愿工作。[W2.2.1]
“收益或报酬”包括任何可用金钱衡量的支付或福利,例如食宿、货物(如食品或衣物)和服务(如交通)。[W2.2.1]
注意: 该定义不要求个人必须是“雇员”——也包括自雇。[W2.2.1]
W2.2.5 – 工作目的下“新西兰”的定义
如果个人在任何时间从事以下活动,则被视为在新西兰工作:[W2.2.5]
- 在新西兰领海内任何地方的任何船舶、人工岛屿、设施或构筑物上或与之相关的工作;或
- 在新西兰专属经济区内任何地方,或在新西兰大陆架上或上方的人工岛屿、设施或构筑物上或与之相关的工作;或
- 在任何新西兰注册的、并在新西兰专属经济区内任何地方或在新西兰大陆架上或上方从事活动的船舶上工作。[W2.2.5]
无论为该活动提供支付或福利的是新西兰居民还是海外居民,均适用此规定。[W2.2.5]
W2.2.10 – “全职工作”的定义
除非具体说明另有规定,在所有工作签证操作说明中,全职工作是指每周至少 30 小时的工作。[W2.2.10]
W2.2.15 – “新西兰市场薪酬水平”的定义
就工作签证操作说明而言(除 WH1 认可季节性雇主指导外),新西兰市场薪酬水平是指为招聘新西兰公民或居民类签证持有人从事等效工作而需支付的薪酬水平。[W2.2.15]
在评估市场薪酬水平时,移民官可考虑(除其他事项外):[W2.2.15]
- 新西兰公民或居民类签证持有人从事等效工作通常获得的薪酬水平;
- 相关行业集体协议中的薪酬水平;
- 就业地区;
- 就业期限;
- 其他雇佣条款和条件(如工作时长);
- 该职位所需的培训和经验水平。[W2.2.15]
自 2026 年 4 月 20 日起生效
决策中的应用
W2.2 中的各项定义是所有工作签证评估的基础。当移民官评估工作签证申请时,他们会运用这些定义来判定:
- 拟从事的活动是否构成需要工作签证的“工作”,还是属于排除范围 [W2.2.1]
- 雇佣是否符合每周 30 小时的全职门槛,除非具体说明规定了不同的标准 [W2.2.10]
- 所提供的报酬是否达到或超过新西兰市场薪酬水平,这是包括认证雇主工作签证在内的许多工作签证类别的核心要求 [W2.2.15]
- 就将管辖权及签证条件而言,该项工作是否被视为在新西兰境内进行,包括在近海设施和船舶上 [W2.2.5]
这些定义与每个工作签证类别的具体标准结合运用。例如,当劳动力市场测试要求雇主证明没有新西兰工作者可用时,“市场薪酬水平”的定义便决定了必须提供的工资标准。[W2.2.15]
解释与特殊情况
- “工作”的排除清单是详尽无遗的。任何为获得收益或报酬而从事的、且不属于所列排除范围的活动,都需要工作签证(或另一种带有工作条件的临时入境类签证)。[W2.2.1]
- 志愿工作属于工作的定义范围,除非是专门为环境保护部从事的。因此,其他志愿角色如果带来可用金钱衡量的福利——例如免费住宿或餐食——则可能需要工作许可。[W2.2.1]
- 自雇被明确涵盖。在新西兰经营自己的业务或承包服务的人属于“工作”,必须持有允许该活动的签证。[W2.2.1]
- “在新西兰工作”的定义范围广泛,在某些方面具有域外效力。在新西兰注册的船舶上,于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内从事的工作即为在新西兰工作,即使该船舶从未进入新西兰港口。报酬的来源与此无关。[W2.2.5]
- 30 小时的全职门槛是一个下限,而非上限。具体说明可能要求在特殊情况下工时更长或允许更少工时,但默认标准仍为 30 小时。[W2.2.10]
- 市场薪酬水平评估是一项多因素且具自由裁量权的评价。移民官不受所列因素限制,可以考虑任何相关证据。顾问应提供全面的薪酬调查数据、集体协议和招聘广告证据,以支持所声称的市场薪酬水平。[W2.2.15]
- 认可季节性雇主指导(WH1)是市场薪酬水平定义的唯一例外。所有其他工作签证操作说明,包括认证雇主工作签证和特定目的工作签证,均使用 W2.2.15 的定义。[W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