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
根据移民指示的未成年人定义、负责成年人的提名,以及负责成年人的角色和权利。
- Status
- needs_review
- Updated
- 2026-04-30
- Sources
- D6D6.1D6.5D6.10D6.15D6.20D6.25D6.30E8.5
概览
《操作手册》包含一个专门章节 D6,涉及有关未成年人的指示。[D6]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岁且未婚或未缔结民事结合的人。[D6.1] 如果未成年人在某些移民事务中没有父母代表其利益,则必须根据 D6.5 指定一名负责的成年人。[D6.5] 如果未成年人将根据《2009年移民法》被拘留,必须有一名负责的成年人代表其利益,且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边境与合规运营国家经理批准,才允许拘留。[D6.30] 一旦被指定,该成年人行使 D6.10 中规定的有限权利和责任。[D6.10] 在根据 D6.5(a) 进行的任何与未成年人有关的诉讼或程序中,必须让未成年人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并根据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予适当考虑。[D6.15] 当未成年人没有陪同的父母或监护人而面临遣送或驱逐令时,移民官必须尽一切合理努力与父母或监护人商定旅行安排;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则必须与指定的负责成年人或 Oranga Tamariki 的首席执行官协商安排旅行。[D6.25]
定义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岁且未婚或未缔结民事结合的人。[D6.1] 另见《2009年移民法》第375条。
负责成年人的指定
如果未成年人没有父母作为负责的成年人,在诸如驱逐责任、难民/保护申请、上诉、复审程序或根据《2009年移民法》进行的拘留等事务中代表其利益,则必须指定一名负责的成年人。[D6.5]
负责的成年人由移民和保护法庭、移民官、难民和保护官或法官根据具体情况指定。[D6.5]
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才能被指定为负责的成年人:[D6.5]
- 该人年满20岁;[D6.5]
- 除父母或监护人外,该人是新西兰公民、居民或永久居民;[D6.5]
- 该人属于以下任一情况:
- 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或亲属;或
- 未成年人建议的人;或
- 对未成年人负有责任或适合代表未成年人利益的任何其他人;或
- 如果没有其他合适的人选,由负责《1989年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法》的部门首席执行官指定的人;[D6.5]
- 除父母或监护人外,该人书面同意被指定为负责的成年人。[D6.5]
如有需要,经合理协商后,可按照相同要求指定替代负责成年人。[D6.5]
负责的成年人必须提供新西兰境内的地址,用于送达与未成年人有关的任何事项。[D6.5]
负责成年人的角色和权利
负责成年人的角色仅限于指定所针对的事务或程序。[D6.10] 当未成年人离开新西兰,或事务或程序完结时(以先发生者为准),该角色终止。[D6.10]
代表未成年人,负责的成年人可以:[D6.10]
- 根据《2009年移民法》第7部分向移民和保护法庭提出上诉;
- 根据《2009年移民法》第245条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 根据《2009年移民法》在高等法院提起复审程序。[D6.10]
负责的成年人可以向移民和保护法庭提交意见,并可在根据该法进行的与未成年人有关的任何地区法院程序中出庭并陈述意见。[D6.10]
在未成年人的成熟度和理解能力所及的可行范围内,负责的成年人必须尝试了解未成年人的观点,并在适当时代表未成年人将其表达出来。[D6.10]
必须向未成年人送达或通知的任何文件,必须改为送达或通知负责的成年人;此类送达或通知被推定为向未成年人送达或通知。[D6.10] 这特别适用于驱逐令:根据 D6.20,如果驱逐令的对象是未成年人,该命令必须送达指定的负责成年人。[D6.20]
需考虑的未成年人观点
在 D6.5(a) 所述任何与未成年人有关的诉讼或程序中,必须给予未成年人机会,无论是亲自还是通过负责成年人,就该事项表达其观点。[D6.15] 应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成熟程度和理解能力,对这些观点给予适当重视。[D6.15](另见《2009年移民法》第377条。)
对未成年人执行遣送令或驱逐令
当未成年人将被驱逐出新西兰,且没有父母或监护人随行时,移民官必须尽一切合理努力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以商定合适的旅行安排。[D6.25]
如果不能就旅行安排达成一致,移民官必须与以下任一方协商,为未成年人做出旅行安排:[D6.25]
- 未成年人的指定负责成年人;或
- 如果无法或不可行与指定负责成年人协商,则与当前负责《1989年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法》管理的部门(现为Oranga Tamariki)的首席执行官协商。[D6.25]
这项义务是对负责成年人框架的补充(见[D6.5]),确保在没有父母陪同的情况下,通过指定的成年人或儿童福利机构来处理未成年人的福利和旅行安排。[D6.5][D6.25]
未成年人的拘留
根据《2009年移民法》将被拘留的未成年人,必须有负责成年人代表其利益。[D6.30] 未成年人只能在特殊情况下被拘留,且任何此类拘留均需获得边境与合规运营国家经理的批准。[D6.30] 此要求适用于根据该法进行的任何拘留,无论是根据羁押令还是其他拘留权力。D6.5 下的负责成年人框架确保未成年人的利益在整个拘留过程中得到代表。[D6.5][D6.30]
在决策中的应用
D6.1 中未成年人的定义普遍适用于移民指示。决策者必须将任何符合 D6.1 标准的人视为未成年人,如果其缺乏父母代表,则必须在影响未成年人的程序开始之前,确保根据 D6.5 指定一名负责成年人。[D6.1][D6.5] 在未成年人可能被拘留之前,决策者必须进一步确保拘留仅在特殊情况下进行,并已根据 D6.30 获得边境与合规运营国家经理的批准。[D6.30] 一旦指定,负责成年人即可行使 D6.10 规定的权利,包括代表未成年人接收文件以及向法庭或法院提交意见。[D6.10] 此外,必须根据 D6.15 给予未成年人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且决策者必须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成熟程度,对这些观点给予适当重视。[D6.15]
未婚未成年人临时入境申请的同意
当未满18岁且未婚或未缔结民事结合的人为其自身或由他人代其提出签证申请时,如果部长或移民官不确信该人的任何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提出该申请,部长或移民官可以拒绝该申请。[E8.5]
解释与边界情况
D6.1 的定义填补了 D6 节之前存在的空白。它现在为所有移民情境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检验标准。[D6.1] 已婚或缔结民事结合的人,即使未满18岁,就这些指示而言,也不属于未成年人。[D6.1]
D6.5 下的负责成年人指定框架广泛适用于《2009年移民法》的各个方面,包括驱逐、难民/保护申请、上诉和拘留。[D6.5] 它不限于难民情境;难民申请的具体程序规则见 C7.1.5。[D6.5] 要求被指定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除外)是新西兰公民或居民,确保了有本地管辖联系人。[D6.5] 如果没有合适的家庭成员或建议的人选,指定的儿童福利官将作为最后的安全保障。[D6.5] 书面同意要求也确保被指定人知情地接受了该角色。[D6.5]
根据 D6.10,负责成年人的权限严格限于其被指定所针对的具体事务,并在未成年人离开新西兰或该事务结束时自动终止。这避免了无限制的代理,并确保了程序的清晰明确。[D6.10]
D6.15 规定的考虑未成年人观点的义务适用于 D6.5(a) 中列出的所有程序——驱逐、难民/保护申请、上诉和拘留。[D6.5][D6.15] 未成年人可以亲自或通过负责成年人表达观点;决策者必须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成熟程度对观点进行评估。[D6.15]
根据 D6.30,特殊情况和国家经理批准的要求适用于《2009年移民法》规定的任何拘留,而不仅限于根据羁押令进行的拘留。虽然 D5.65 对根据羁押令和过夜拘留施加了分局经理级别的类似要求,但 D6.30 的标准是一般规则,需要更高层级的国家经理批准。这为面临拘留的未成年人提供了额外的保障。[D6.30]
身为未成年人的贩运人口儿童受害者可以申请特殊学生签证,在小学或中学学习。请参见儿童贩运受害者学生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