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格雷丝·穆加贝签证限制
阻止格蕾丝·穆加贝的签证以及罗伯特和格蕾丝·穆加贝成年子女的学生签证;特殊情况例外由高级官员决定。
- Status
- active
- Updated
- 2026-04-27
- Also known as
- E2.55
- Sources
- E2.55
概览
E2.55 限制向已故罗伯特·穆加贝之妻格雷丝·穆加贝授予任何签证(包括过境签证)及入境许可,并禁止向罗伯特或格雷丝·穆加贝的成年子女签发学生签证。若能证明存在特殊情况,且持有附表1-3授权的资深移民官批准,则可例外。 [E2.55]
定义
E2.55 条款是一则特别规定,其效力优先于一般的签证与入境许可规则。其适用对象为:
- 格雷丝·穆加贝,身份认定为已故津巴布韦前总统罗伯特·穆加贝之妻。
- 罗伯特或格雷丝·穆加贝的成年子女,但仅限学生签证事宜。
该限制涵盖所有签证类别,包括过境签证及入境许可。此规定于2019年12月2日生效,除非新西兰移民局基于特殊情况予以豁免,否则持续有效。 [E2.55]
决策中的应用
当移民官处理格雷丝·穆加贝的签证申请,或罗伯特或格雷丝·穆加贝成年子女的学生签证申请时,通常必须依据E2.55条款予以拒绝。若申请人主张存在特殊情况,则必须提供确实可信的证据。移民官会评估该证据;若其信纳,则可批准签证,但前提是该移民官必须持有附表1-3的授权(参见A15.5)。无此授权的移民官即便认为存在特殊情况,也不能批准签证。 [E2.55]
解释与边界情况
- 特殊情况:E2.55 并未界定何为"特殊情况"。这留由移民官自由裁量,但必须有"确实可信的证据"支持。实践中,这可能包括令人信服的人道主义或家庭原因。
- 过境签证:明确纳入限制范围,因此即使是经由新西兰的短期过境也被禁止。
- 成年子女:该条款提及罗伯特或格雷丝·穆加贝的"成年子女"。E2.55 中未界定成年的年龄门槛(18岁或20岁),但通常会依据新西兰法律或新西兰移民局的实践来确定。
- 仅限学生签证:对子女的限制仅适用于学生签证;并未明确禁止这些子女申请其他签证类别(尽管其他品行或政策依据可能适用)。
- 授权:批准签证的决定只能由持有附表1-3授权的移民官作出,如A15.5所引述。较低级别的授权官员无法推翻此限制。
- 非普遍适用:此条款为针对特定对象的禁令,而非一般性政策。它不影响其他个人。
[E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