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获得律师和法律援助的权利
根据《2009年移民法》,被拘留者有权联系律师或负责任的成年人,享有私人通信权,并且对于面临强制拘留令的特定人员,有资格获得法律援助。
- Status
- active
- Updated
- 2026-04-27
- Also known as
- D5.45 Right of access to counsel and legal aidAccess to counselLegal aid for detainees
- Sources
- D5.45
概览
根据《2009年移民法》,任何被羁押人员都有权联系律师;如果被羁押者为未成年人,则可联系其父母、监护人或指定的负责任成年人,且必须被告知这一权利 [D5.45]。一旦行使该权利,被联系的人必须被允许接触被羁押者并进行私下交流 [D5.45]。对于面临收押令(warrant of commitment)的人,有资格申请法律援助 [D5.45]。
定义
D5.45 规定了根据《2009年移民法》被羁押人员获得律师和法律援助的权利。该规定适用于所有移民羁押情况,包括遣返以及第9部分下的逮捕/羁押 [D5.45]。本条强化了对被羁押者的程序公正保护,并确保他们能够寻求法律建议,以及在适用时获得公共资助的代理。
该权利包括以下三个组成部分:
- 告知义务: 任何根据本法被羁押的人都必须被告知其有权联系律师;未成年人则为其父母、监护人或指定的负责任成年人 [D5.45]。
- 接触与私下交流: 如果被羁押者选择行使该权利,被联系的人必须被允许接触被羁押者,并与其进行私下交流 [D5.45]。
- 法律援助资格: 任何依据《2009年移民法》第316条申请收押令,且根据第9部分遭遇遣返和/或逮捕与羁押的人,有资格根据《2000年法律服务法》第7(1)(l)条申请法律援助 [D5.45]。
决策中的适用
移民官员和警员根据本法羁押人员时,必须遵守D5.45,具体包括:
- 在羁押开始后尽快告知被羁押者其有权联系律师(未成年人则为父母/监护人/负责任成年人) [D5.45];
- 在该权利被行使时,促成私下会谈 [D5.45];
- 对于根据第316条申请收押令,且处于第9部分遣返/逮捕/羁押流程中的人员,告知其有资格申请法律援助 [D5.45]。
未将这些权利告知被羁押者,可能影响后续羁押的合法性,并可在司法复核或人身保护令程序中被提出。
解释及特殊情形
- 未成年人: 对于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其权利还包括可联系父母、监护人或指定的负责任成年人,作为联系律师的补充。官员必须将此选项告知未成年人 [D5.45]。
- 私下交流: 私下交流的要求意味着当被羁押者与被联系人员交谈时,官方人员不得监控或在场,以保障律师职业特权 [D5.45]。
- 法律援助范围: 此规定下的法律援助资格仅限于依据第316条申请收押令、并受第9部分遣返或逮捕/羁押条款限制的人。并不适用于所有移民羁押者,而只适用于上述特定程序流程中的人员 [D5.45]。
- 与其他权利的重叠: D5.45下的权利是对D4(逮捕和羁押)中普遍羁押权利及A1中公正义务的补充,同时额外规定了具体的告知义务和法定的法律援助通道。